中國古代舞蹈術語,指舞蹈行列。“佾”,行列。在古代禮樂政治中,舞佾是國傢體現“禮”的方式之一。一佾8人。《榖梁傳·隱公五年》記載:“舞夏(即樂舞《大夏》,六代樂舞之一),天子八佾,諸公六佾,諸侯四佾。”《左傳·隱公五年》又記:“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可見天子至士,用舞人數,依等級不同分別為64人、36人、16人、4人。另一種說法是,舞佾依等級而下,行遞減,列不變。如陳暘的《樂書》中記為:“舞必以八人為列,自天子達於士,降殺以兩。”即依次為644人、48人、32人、16人。此外,舞佾也是衡量為官者德行的尺度。天子以樂舞來獎賞諸侯中有德行的人。那些治國差,使民眾勞苦的諸侯,其舞蹈隊列的間隔大,人數少;而治國較好,使民眾安逸的諸侯,其舞蹈隊列的間隔小,人數多。所以,隻要看天子賞賜給諸侯的舞佾的規模就可知道他的德行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