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術語。蘊,梵文skandha的意譯,有聚集、“集為一類”、“以類相分”、“以類相聚”的意思。五蘊屬於佛教三科之一。佛教講“五蘊”,指構成有情生命的物質與精神成分。從大類上分,五蘊可以分為色心二法;具體說,指有情眾生的“色、受、想、行、識”五類要素。“蘊”也作“陰”,有“蔭蔽”義,仍然是類聚含義。故又稱五陰。有情眾生的結構中,色蘊相當於物質成分,包括四大(地、水、火、風)和四大所造,四大所造是由四大所特特有輕性、重性、濕性、澀性等物理特性,以及冷暖饑渴及軟硬等。受蘊是有情眾生在與外界事物接觸時所產生的各種感受。隨諸根(感官)不同,受蘊一般分六種,即眼根所生受、耳根所生受、鼻根所生受、舌根所生受、身根所生受、意根所生受。在佛教,感受是有道德指向性的,其可分三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想蘊相當於知覺或表象認識,屬思維認識活動。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都是想蘊的內容。行蘊相當於行動意志,是人們的判斷性的意向活動。識蘊相當於意識,即統一各種心理認識作用於一身的根本意識。眾生由五蘊構成,故五蘊又是有情眾生的代名詞。佛教說到底,關心的是人的現狀與解脫,因此,五蘊直接關系到佛教教義的研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