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人政治傢,緬甸軍人政府領導人(1962~1973)、國務委員會主席(1974~1981)。生於卑謬縣榜地鎮,卒於仰光。原名德欽秀貌。仰光大學理科肄業。1932年供職於郵電總局,並參加我緬人協會(德欽黨),從事反英活動。1939年加入人民革命黨,當選為中央委員。1941年與昂山等赴日本學習軍事,為“三十志士”之一。同年底,在泰國組成的緬甸獨立軍中任參謀長兼第2營營長。1942年率部回緬後任第2師師長。獨立軍改組為國防軍後任第11營營長。1943年任總參謀長。1944年8月,加入緬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1945年3月參加抗日武裝起義,任第二戰區(伊洛瓦底江三角洲地區)司令。同年5月率部收復仰光,9月退出人民革命黨。緬甸聯邦成立後,1948年6月任緬北軍區司令。同年8月晉升少將,任副總參謀長。1949年任總參謀長。同年4月任緬甸聯邦副總理兼國防和內務部部長。1950年專任總參謀長。1956年晉升上將。1958年9月,領導國防軍接管政權,任看守政府總理兼國防部長(至1960年4月)。1962年3月發動軍事政變,出任緬甸聯邦革命委員會主席、政府部長會議主席兼國防部長和總參謀長。同年7月任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中央組織委員會和中央黨紀維護委員會主席。1971、1973、1977和1981年,在此黨4次代表大會上均當選為黨中央主席。1972年4月辭去軍職,專任緬甸聯邦革命委員會主席和總理,稱“吳奈溫”。1974年3月召開首屆人民議會,當選為國務委員會主席(總統)。1978年3月再次當選。1981年11月辭去國務委員會主席職務,專任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主席。1988年7月,在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非常代表大會上辭去綱領黨主席職務。執政期間,對內主張實行一黨制和軍人掌權,執行“緬甸式的社會主義”經濟政策,對主要工商企業和銀行等實行國有化;對外主張奉行獨立自主、中立的不結盟政策,同一切國傢特別是鄰國保持友好關系。1955~1985年間12次訪問中國。1960年1月訪華時簽訂《中緬友好互不侵犯條約》和《中緬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