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決文書的書寫者、製作者及真偽等專門性問題為目的,就文書的發現、記錄、提取及鑒定所進行的一系列活動。物證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

  文書檢驗的任務是為勘驗、記錄、提取文書等提供技術上的幫助,並接受辦案單位的聘請或委託,對案件中的各種可疑文書進行檢驗,以解決下列問題:①同一認定或種屬認定問題,如借助筆跡鑒定、印章印文檢驗、列印文書或複印文書檢驗等,確定文書的書寫者、蓋印印文的印章、文書的印表機或複印機型號等。②鑒別文書的真偽,,如借助偽造文書和變造文書檢驗、文書制作時間檢驗以及文書物質材料檢驗等,分析判斷某文書是否偽造、變造等。③解決其他技術性問題,如整復被撕碎的文書、再現被燒毀文書的文字內容、顯現被塗抹文字及抑壓字跡等。

用紅外線照相從已被燒毀的印件上鑒定原來的字跡:被燒毀的紙灰(左),紅外線顯示的原來字跡和花紋(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