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物理學傢。生於維滕貝格,卒於格丁根。1822年入哈雷大學就學。1826年以關於簧風琴管的理論的論文獲博士學位。1831年任格丁根大學物理學教授。1837年同另外6位教授發表聲明,抗議漢諾威公國廢除1833年的自由憲法,而被解除教授職務。1843~1849年任萊比錫大學物理學教授。1848年的革命迫使當局讓步,政策有所改變,韋伯重新回到格丁根大學。由於他科學上的卓越貢獻,曾接受德國、法國和英國的多種榮譽獎。1935年國際電工委員會通過以“韋伯”作為磁通量量的實用制單位,1948年又得到國際計量大會的承認。

  韋伯在物理學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早在他入哈雷大學學習之前,已開始與其兄合作研究液體表面波的一些現象;他的博士論文以及其後的研究是聲學方面的;而他的主要貢獻則是在電學和磁學方面。

  早在1833年,他與C.F.高斯合作研制瞭用電池做動力的電報機,在格丁根大學相距9 000英尺(1英尺=30.48厘米)的物理實驗館與天文臺之間架設電線來傳輸信號,這是世界上第一臺有線電報機。1834年高斯和韋伯組織格丁根磁學聯合會,創建地磁觀測網,這一工作後來促使韋伯發展瞭多種靈敏的磁強計和其他磁學儀器。1832年高斯在韋伯的參與下將測量的絕對單位引入磁學,韋伯後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將這一思想擴展到電測量。他確立瞭電流的電磁單位,研究瞭電阻的絕對測量,並提供瞭幾種測量電阻的實用方法。1855年與R.H.A.科爾勞施合作,測定瞭電量的電磁單位和靜電單位的比值,其數值與光速相近,這一結果成為J.C.麥克斯韋推斷光是電磁波的重要依據。

  韋伯在理論上的重要貢獻是提出電作用的基本定律,將庫侖靜電定律、安培電動力定律和法拉第電磁感應力統一在一個公式中。他的基本思想是認為運動電荷之間的作用力是基本的,它決定瞭各種電的和磁的作用。韋伯在物質的磁性和電性方面也做瞭許多工作。1848~1852年,他巧妙的設計實驗而觀察到鉍的抗磁性,並將安培的磁性理論推廣到抗磁現象;1852年,他試圖用電流體和電粒子來解釋電阻;1875年試圖用分子參數來表示電導率。在這些工作中,韋伯形成瞭原始形式的電粒子的開普勒模型,發展瞭關於一切物質都是由電粒子組成以及這些電粒子決定物質的電性、磁性和熱學性質的物理思想,這對於以後P.K.L.德魯德和H.A.洛倫茲發展電子論具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