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社會學傢、社會哲學傢、歷史學傢,社會行動理論的首倡者和理解的社會學的奠基人。又譯韋貝爾

  生平與著作 生於德國埃爾富特,卒於慕尼克。5歲時隨傢遷居柏林。後進海德堡堡大學和柏林大學攻讀法律,兼修中世紀史、經濟理論和哲學課程。1889年獲博士學位。畢業後,先在柏林任見習律師,後進入弗賴堡大學(1893~1896)、海德堡大學(1896~1898、1902~1919)和慕尼黑大學(1919~1920)任教。1895年患精神疾病,曾一度中止教學在傢休養。1903年與W.桑巴特等人共同發起並創辦《社會科學和社會政策文庫》雜志。1910年與F.滕尼斯G.齊美爾等人聯合發起成立德國社會學會,對社會學在德國的發展起到瞭重要的推動作用。1919年曾參與魏瑪憲法制定工作。著述頗豐,主要有《宗教社會學論文集》(3卷,1920)、《政治論文集》(1921)、《經濟與社會》(2卷,1921~1922)、《科學論文集》(1922)、《社會學和社會政策論文集》(1924)等。韋伯的知識范圍和學術研究視野非常廣泛,從經濟、政治、法律、宗教、音樂等社會生活領域到社會科學方法論領域都有重要成果,在社會學史上是與É.塗爾幹等齊名的重要思想傢。

  宗教社會學理論 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1920)一書,是他關於“世界諸宗教的經濟倫理”系列研究的第一部著作。在書中,韋伯提出並驗證瞭一個著名的社會學假說,即透過任何一項事業的表象,可以在其背後發現有一種無形的、支撐這一事業的時代精神力量;這種以社會精神氣質為表現的時代精神,與特定社會的文化背景有著某種內在的淵源關系;在一定條件下,這種精神力量決定著這項事業的成敗。這一思想奠定瞭韋伯宗教社會學理論框架的基本格局,成為理解其整個文化和價值社會學體系的一條主線。他認為,近代資本主義的產生和發展是以表現在歐洲宗教改革後的新教徒倫理中的“資本主義精神”為支柱的,這種精神是西歐理性主義長期發展的結果。因此,近代資本主義的產生與新教倫理有一種內在的親和關系。此後,韋伯又連續發表瞭《儒教和道教》(1915)、《印度教和佛教》(1916)、《古代猶太教》(1917)和其他一些關於宗教研究的論文。他通過東西方幾種不同宗教的比較研究,探討瞭東西方文化的不同走向,分析瞭宗教信仰與經濟行為的關系,論證瞭近代資本主義的經濟合理性,以及資本主義為什麼產生於近代西歐而不能產生於東方的原因。這幾部宗教研究著作和重要論文後來一並收入《宗教社會學論文集》,加之《經濟與社會》一書中關於宗教社會學的部分,一起構成瞭韋伯龐大的宗教社會學整體內容,並為這門分支學科的知識體系創立瞭基礎。

  政治社會學理論 韋伯進一步把與新教倫理相聯系的經濟合理性思想引入對國傢、法的研究中,論證瞭保障現代資本主義運行在可靠基礎之上的形式主義法律和官僚制的行政管理體制的合理性。他認為,官僚制是現代資本主義經濟合理性的高度體現,充分發展的官僚制是一個實施組織管理的嚴密的職能系統,它把整個社會變成一架非人格化的龐大機器,使一切社會行動都建立在功能效率關系上,以保障社會組織最大限度地獲取經濟效益。現代社會中,組織管理的官僚制已經滲透到每一個社會生活領域中,體現瞭社會生活的理性化。韋伯認為這是現代社會不可避免的“命運”。一方面它使人們的行動逐漸淡化對價值、理想和意識形態的追求,專註功能效率;另一方面它無情地剝奪瞭人的個性自由,使現代社會深深卷入瞭以手段支配目的和取代目的的過程。韋伯把這稱為形式的合理性和實質的非理性,認為這是現代資本主義的本質特點。在論述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和實質非理性的對立沖突中,他表現出世界觀和政治立場上的矛盾:作為理性主義者,他強調官僚制和形式合理性向社會生活各領域的蔓延,是現代人無法規避的“命運”,資本主義具有不可避免的性質;作為具有深厚人文修養的自由主義者,他深刻地批判現代資本主義反文化、反人道的實質非理性,號召人們奮起反抗官僚制對個人自由的戕害。

  方法論的個體主義 韋伯從意義、文化和價值上通過個人行動研究社會現象,被稱為“方法論的個體主義”。與A.孔德、塗爾幹等人從整體上、事實上研究社會的實證主義形成鮮明對照。從理論淵源上看,韋伯站在新康德主義的價值哲學立場上,與19世紀社會學中占主導地位的實證主義、自然主義相對立。他認為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學”,除瞭應對社會現象作合乎規律的因果分析之外,還必須深入地探尋導致特定社會現象出現的個人行動動機,理解現象背後隱藏著的屬人的“意義”。他強調社會現象與自然現象的明顯區別在於前者具有“意義”結構,為此他把社會學的對象規定為研究個體社會行動的“主觀意義”,開創瞭與實證主義社會學相對立的“理解的”社會學傳統。韋伯在對各種社會領域進行研究時,使用一種主觀思維建構——理想類型——的工具,目的在於給出關於被研究現象的特定方面(過程、要素、聯系等)的“純邏輯”范型,以便把握其準確特征和屬性;同時也為被研究現象規定一特殊形式的“標準”,據此對現象進行比較、分類和判斷。韋伯的社會學有時被稱為“價值中立的社會學”,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他使用的“理想類型”這一方法論立場。這是韋伯看待歷史的文化現象的一種特殊角度,通過理想類型的透鏡達到對特定社會現象的理解。使用“理想類型”認識和解釋現象,以“可能性”(理想的)為中介,探討和認識“現實性”(現存事物)。這裡貫穿著康德哲學的認識論和邏輯原則。韋伯的社會科學方法論,表現出對決定論的拒斥,具有相對主義傾向;在論述社會行動理論和理解的社會學主張時帶有社會唯名論色彩。

  學術影響 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問世後曾引起瞭幾十年的學術爭議,他的“價值中立”概念也曾引起許多歧義和紛爭,但他的社會學思想具有廣泛而深入的影響。他的理解的社會學思想對於改變實證主義方法論在社會學研究中的一統局面有重要作用,促使現象學社會學產生。他的社會行動理論是T.帕森斯結構功能主義的思想先驅,並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微觀社會學研究的開展起到啟迪作用。他有關官僚制的論述對當代組織社會學和政治社會學產生瞭重要影響,也是法蘭克福學派批判理論的思想來源。他的宗教社會學對比較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思想啟發作用。當代一切重要社會學理論和流派,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從韋伯著作中汲取瞭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