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原副主席。吉林長春人。卒於北京。1950年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195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復員後到上海國棉十七廠當工人、保衛科幹事。“文化大革命”爆發後組織造反,率眾製造臥軌攔火車的安亭事件,挑起武鬥,批鬥上海市主要領導人,奪取上海市領導權。1967年2月任“上海人民公社”(後改名為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69年當選為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1971年當選為中共上海市委書記。19772年9月調到中央,列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1973年8月在中共十大上代表中央作《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副主席,與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結成“四人幫”,積極參與陰謀奪取黨和國傢最高權力的活動。1976年10月6日,華國鋒、葉劍英代表中共中央宣佈對他隔離審查。1977年7月中共十屆三中全會通過決議,開除他的黨籍,撤銷一切職務。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