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內部街坊與街坊之間和街坊內部的道路,主要為居民參加生產、工作、學習、購買物品和參加娛樂活動服務,也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和貨運交通所用。為瞭保證居住區內的安靜,盡可能不設公共交通路線,居住區道路可以直接與次乾路相接,盡可能不與主幹路(見城市道路)相接。可通行小型貨車,限制大型貨車和過境車輛通行,車速一般不超過20公裡/時,道路做平面交叉,可有斷頭道和回頭路,局部線型也可設計成曲線。

  道路橫斷面佈置一般是單幅式,即在車車行道兩側設人行道和綠地,道路寬度可根據建築的樓層高度、沿街公共建築物數量以及客流和貨流多少而定。道路寬度允許時,也可安排雙幅式斷面,即在路中間設1米左右隔離帶,佈置綠化。車行道寬度為7米、9米或12米。人行道和綠地每側應為3~6米,要能滿足埋設地下管線的需要。若居住區面積大,主要道路較寬且長時,亦可設置公共交通路線,以減少居民步行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