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鏟運、推運或平整土壤和砂石等的機械,主要用於建築施工和水利、道路、軍事等工程,其中大功率的機械還可用於露天礦的剝離和開採。土方機械分挖掘機械和鏟土運輸機械兩大類(見圖)。挖掘機械包括單鬥挖掘機和多鬥挖掘機,用於挖掘高於承機面或低於承機面的物料,靠工作裝置產生的挖掘力工作,可挖掘較硬的物料。鏟土運輸機械包括單鬥裝載機、鏟運機、推土機和平地機,用於鏟運、推運或平整承機面的物料,主要靠牽引力工作。土方機械中除多鬥挖掘機是連續作業外,其他機械都是週期性作業。。施工中選用土方機械的主要根據是作業對象、作業要求和機器特性。選用鏟土運輸機械還應考慮運料距離。推土機沿地面推運物料,適用於30~60米的運距;自行式鏟運機能自裝、自運、自卸地面物料,用於180~2000米的長運距時經濟效益較好。單鬥裝載機與自卸汽車配套使用時,適用於300米以上的運距,運距較短時可自裝、自運、自卸;平地機主要用於大面積場地的平整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