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紀以前西方採用的一種曆法,世界通用的西曆的前身。西元前46年羅馬統治者儒略·凱撒採納天文學傢索西琴尼的意見制定儒略曆。西元前8年其侄奧古斯都又作瞭調整。儒略曆以回歸年為曆法基本單位,所以實質上是一種陽曆。它分一年為12個月,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為大月,每月31日;四、六、九、十一月為小月,每月30日;二月平年為28日,閏年為29日。平年共365日,閏年共366日。西方採用西元後,凡西元年份能被4整除的,為閏年。這樣,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25日,比回歸年要長0.0078日,400年要多出3.12日。到十六世紀後期,累差已約10天。因此,羅馬教皇格雷果裡十三世進行修訂,於1582年頒行格雷果裡歷,即公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