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特質和文化複合體的組合。美國地理學傢J.E.斯潘塞和W.L.Jr.湯瑪斯認為:文化的最小單元,即文化的某個項目,不論它是人的某一行為還是使用的某一工具,都是文化特質。相關的文化特質的集合構成文化複合體,各文化複合體包含的文化特質數目並不相同。例如,養牛不論其用途如何,均是一種文化特質。飲用牛奶並製造和消費乳製品便是一個文化複合體;而食用牛肉並用牛拉犁、穿牛皮制的皮靴和皮衣,則是另一個與養牛場有關的文化複合體。這樣,一些相關的文化複合體集合起來,便形成一一個文化體系。具有某種特定文化體系的人群聚居區就是一個文化區。

  人類重要的思想和行為最先形成的地方稱為文化源地。從一個文化源地形成的若幹文化復合體,往往超出該文化區而傳佈到不同居民居住的其他文化區,使該地居民以新的不同方式來表現其文化體系,再加上當地原有的核心思想和基本行為,有時可能形成另一個文化體系和另一個文化區。在東亞,漢族的基本思想和行為在中國的黃河流域、長江流域等文化源地形成後,才傳佈到全中國,形成中國文化體系和文化區。其中有許多文化特質傳佈到朝鮮、日本和越南等地,而朝鮮、日本和越南等地則各自形成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分別構成不同的文化體系和文化區。由於這4個國傢的文化體系和文化區有許多共性,可以歸為一個文化大區(見圖)。

文化大區示意圖

  人類社會可以有許多的文化特質和文化復合體組合方式來構成一個文化體系。文化地理學就是研究文化特質、文化復合體和文化體系的各種不同的組合方式,以及它們在各個文化結構中所發揮的不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