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措施對水文過程的影響。農業措施包括:①農業土地利用,如開荒耕作和放牧、作物種植等;②農業改良措施,如農田基本建設、農田灌溉等;③水土保持措施,如荒山植樹造林、修建梯田、等高耕作、修水準溝、魚鱗坑等;④土壤施肥和農藥施用,如化肥、殺蟲劑和除草劑的施用等。農業措施對水文過程的影響範圍廣、變化緩慢,是水文效應研究中的重要課題。

  農業措施影響水文過程,主要是通過改變徑流的產流、匯流條件及蒸發和下滲的條件而反映的(見土壤水)。。農業措施水文效應的性質和大小,因農業措施的不同而異。如不同的作物有不同的蒸騰量,需水量差別也很大;不同的作物佈局和耕作制度具有不同的耗水量,墾荒耕種以及深耕、土壤保墑措施等都能改變土壤的下滲能力;各種水土保持措施有防止水土流失、增加降水下滲的作用;修築梯田還會改變坡面匯流條件,延緩匯流過程等。但水土保持措施的水文效應取決於措施的設計標準,當降雨量超過水土保持標準的情況下便會使措施失去保水保土的功能。從水文效應的大小來看,在設計標準內它與降雨量的大小沒有關系,水土保持的效應隨降雨量的增加而減小。

  農業措施水文效應的研究,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法:利用實驗流域,佈置所需研究的農業措施與無措施的流域作對比;根據水量平衡方程來計算,如建立有灌溉和無灌溉的兩組水量平衡方程,聯解方程組可得出灌溉對徑流、蒸發、下滲等水文要素的影響;通過對實驗調查資料的分析,建立水文模型,由模型來計算水文效應。

  農業措施水文效應的研究對於農業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改善農田生態環境,有效利用農業水資源,以及灌區的規劃、設計和管理均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