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認識論的理論或學說。經驗是偏重於感性認識的認識,其中也會有少量思維的理性認識。如認為有瞭對某事物的經驗就能夠取得對該事物的全部認識,這就是一種經驗論。在哲學思想方面,有一種主張,強調經驗是對事物的認識的基礎,科學和哲學或其他理論都必須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這和認為一切認識來源於感覺這個論斷在意義上是一致的。這種把經驗幾乎看作是感知覺的同義語的理論也是一種經驗論。

  經驗論有兩種,一種是唯物論的經驗論,一種是唯心論的經驗論論,它們之間有著本質的差別。上述那種偏於把感性認識作為經驗並認為這種經驗是認識的基礎或全部認識的經驗論,是唯物論的經驗論。在哲學上,F.培根的經驗論是唯物論的經驗論,而E.馬赫的經驗批判主義則是徹底的唯心論的經驗論。

  在心理學上,承認經驗是對實際事物的認識的基礎的經驗論就是唯物論的經驗論。如W.馮特把心理學定義為對經驗的研究,並認為其他科學也都是研究經驗的,不過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的。他認為一切的事物都是經驗的東西。這是把所經驗到的東西和經驗等同起來的結果,也是把經驗完全孤立起來看,把客觀世界經驗化的結果。這樣的經驗論就完全是唯心論的經驗論,和馬赫的經驗論沒有什麼差別瞭。

  在心理學中,也往往有人把經驗與意識混同起來。如馮特在他的《心理學大綱》中說心理學是研究經驗的,而在《心理學導論》中又說心理學是研究意識的。在《心理學大綱》中有的地方也表達瞭心理學所研究的直接經驗和意識具有相類似的意義。W.詹姆斯也從他對意識的理解進一步轉變為他的徹底唯心論的經驗論哲學。按照唯物論觀點,不能把心理學上的經驗和意識相混同,經驗偏重於感性認識,而意識則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