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博物學傢,現代生物分類學的奠基人。1707年5月23日生於瑞典斯莫蘭省的羅斯胡爾特村,1778年1月10日卒於烏普薩拉。自小喜愛花草,8歲時便有“小植物學傢”的綽號。小學、中學階段,不用功讀書卻偏好在野外採集植物,為此其父父幾乎要他輟學去當縫匠或鞋匠。1727年起,先後在隆德大學和烏普薩拉大學學醫。1730年任烏普薩拉大學講師。1735年在荷蘭獲哈爾德韋克大學醫學博士學位,1735~1738年遊學丹麥、德、荷、英、法諸國,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時期。1738年回國,先當開業醫師,1741年起一直在烏普薩拉大學任教授。

  在荷蘭時他將所著的《自然系統》一書的手稿,向萊登的學者赫朗諾維伊斯請教,並得到資助出版。該書第一版(1735)僅7印張14頁,基本上是一個動、植、礦物的名錄,其著名的“植物24綱系”即首次發表在這裡。他所提出的分類系統雖屬人為分類系統,與自然分類系統相距甚遠,但因便於檢索,故深受當時學界歡迎,他也由此聲譽大振。他的重要著作《植物種志》,始作於1746年,歷6年始告完成,於1753年出版,該書奠定瞭近代植物分類學的基礎。《自然系統》在多次再版過程中,不斷地大量增補和修訂,在1758年刊行的第10版,已擴展為1384頁的巨著,在這一版中,他首次對動物分類采用“雙名法”,成為近代動物分類學的起點。他將動物界分為哺乳、鳥、兩棲、魚、昆蟲及蠕蟲等6綱;界下設綱、目、屬、種4個階元(尚無“門”及“科”級階元)。他一生的最大貢獻是確立瞭生物分類的雙名法(見分類學),而且鑒定並命名瞭數以萬計的動、植物物種,結束瞭動、植物分類命名的混亂局面,大大促進瞭科學分類學的發展。林奈畢生著述浩繁,共約180餘種。他受宗教影響,相信上帝創造萬物,認為物種不變;後在長期實踐中看到瞭物種數目漸增的現象,晚年看法有所改變,在1768年出版的《自然系統》的第12版中,刪去瞭有關“種不會變”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