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中最早的宗教信仰形式之一。在神靈觀念尚未產生以前,一些原始部族把某些特定的物體當作具有超自然能力的活物而加以崇拜。該詞源於葡萄牙文的feitiço,原義為手工製品。15世紀下半葉,葡萄牙人航海到達非洲西部時,用以指當地原始部族所相信並崇拜的具有魔力的符咒或護符。通常認為,法國歷史學傢、語言學傢德佈羅斯於1760年在《論物神崇拜》中首次將拜物教一詞用於比較宗教學。法國哲學傢孔德認為一般原始宗教的特點均為拜物教,即將非人的物體賦以人的精神特性。英國人類類學傢泰勒則把上述一般特性稱為萬物有靈論,而認為拜物教是萬物有靈論的一種退化的形態,專指信仰並崇拜體現或依附於某種物體或通過某種物體而發生影響的精靈。

  拜物教崇拜的對象通常包括人體、物體、神像和護身符等四大類。其中有自然物,如石塊、樹枝、木片、屍體等,也有人造物,如佈片、舊衣服、弓箭之類的武器以及工具等。這些物體常因原始人認為其有靈性和神秘的超自然力量而成為崇拜對象,借以辟邪求福。但若崇拜者感到不靈驗時,又常將其舍棄或毀壞。拜物教在古埃及人、希臘人、羅馬人中曾廣泛流行,至今在某些尚未完全脫離原始狀態的居民群落中依然存在。在文明社會中亦還存在對護身符和“聖物”、“聖人”遺骨的崇敬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