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社會學傢,衝突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1929年5月1日生於漢堡。1944~1945年被囚禁在納粹集中營。1947年入漢堡大學學習哲學和古典語文學。1952年到英國倫敦經濟學院學習社會學,1956年獲博士學位。1959~1969年先後在薩爾大學、漢堡大學、圖賓根大學、康斯坦斯大學執教。1974年出任倫敦經濟學院院長。主要著作有:《馬克思的觀點》(1953)、《工業社會中的階級和階級衝突》(1957)、《走出烏托邦》(1958)、《社會人》(1958)、、《德國的社會和民主》(1967)、《社會理論文集》(1968)、《新自由》(1974)、《生活機會》(1979)等。

  達倫多夫針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西方社會學中一度占主要地位的結構功能主義片面強調共識、秩序和均衡的傾向,指出要更多地關註社會生活現實中的變遷、沖突和強制方面。他要求社會學傢走出T.帕森斯所建構的和諧與均衡的“烏托邦”,恢復業已喪失的問題意識,建立沖突的社會分析模式。但他又認為,沖突理論並不排斥均衡理論,二者都是說明社會問題的有用工具。達倫多夫提出,權威的不平等分佈是社會沖突的根源。制度化的權威和權力結構必然導致系統的社會沖突。和諧與秩序隻是局部的和暫時的,強制和沖突則是普遍的和持久的。社會是沖突與和諧的循環過程,權力和抵制的辯證法則是歷史的推動力。

  達倫多夫對德國社會、現代化和發展中國傢的前途等問題的研究也引起瞭社會學界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