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機關按照刑法中關於刑罰的各項制度和刑罰的目的,確定對犯罪人應判處的刑罰種類、輕重和減免。它包括的範圍很廣,諸如量刑的原則,量刑時應予考慮的從重、從輕、加重、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以及累犯,自首,數罪並罰,緩刑,減刑,假釋,時效等,都屬刑罰的運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