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培

  中國當代國際法學傢。上海市人。1997年11月6日卒於荷蘭海牙。1928年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應中英庚款留英公費考試及格後,1936~1939年在英國倫敦經濟政治學院研究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比較民法。回國後,歷任武漢大學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浙江大學教授兼法學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局外事法規委員會專門委員,國際關系研究所研究員,外交學院國際私法教授。1963年起在外交部工作,現任外交部法律顧問,並任北京大學兼職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和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編委會委員兼國際私法分支主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九三學社中央文化委員會委員和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法年刊》編委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法學》雜志編委會委員。主要著作有:《國際私法總論》、《國籍問題的比較研究》及《條約法概論》。主要譯作有:A.韋德羅斯著《國際法》、《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刑法典》、《美國刑法的反動本質》等;同他人合譯的著作有:《法國民法典》(《拿破侖民法典》)、《紐倫堡軍事法庭判決書》、M.沃爾夫著《國際私法》等;並曾先後在國內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40餘篇。他主張采用比較方法研究法學;國際私法學應有以研究沖突法為主要內容的特定范圍;國際法中存在強行規則,並肯定一般法律原則是國際法的淵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