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君主制相對稱,指通過選舉產生最高國傢機關或國傢元首的一種政治制度,通常與代議民主制通用。共和制僅僅是政權組織形式,由於選舉制度有不同的階級性,共和制也具有不同的階級性。

  古希臘和古羅馬等奴隸制國傢,都曾實行過共和制,如西元前5~前4世紀的雅典,由奴隸主全體成員選舉最高國傢機關,稱民主共和制。西元前5世紀的羅馬,由貴族選舉最高國傢機關,稱貴族共和制。在封建制度下,封建君主制占統治地位,隻有在極少數城市共和國,如威尼斯、熱熱那亞、諾夫哥羅德等國曾采用共和制,其實質仍然是封建地主階級專政。歐洲新興資產階級為反對封建專制制度而提出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創始於16世紀,至18世紀有瞭普遍的發展。列寧指出:“資產階級的共和制、議會和普選制,所有這一切,從全世界社會發展來看,是一種巨大的進步”(《列寧選集》第4卷,第55頁)。大多數現代資本主義國傢都采用這種制度。有些維持君主立憲制的資本主義國傢,實際上也已成瞭戴王冠的共和國。資產階級共和制大體有議會制和總統制兩種形式。凡由選民選舉議會,由議會組成政府,政府對議會負責的制度稱議會制,如聯邦德國、意大利等國。凡由選民分別選舉總統和議會,總統直接領導政府的制度稱總統制,如美國。

  社會主義國傢實行與無產階級專政相適應的民主共和制。1871年法國的巴黎公社是無產階級民主共和制的雛形。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後,在列寧領導下的蘇維埃共和國確立瞭無產階級民主共和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的社會主義國傢也建立瞭無產階級的民主共和制。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共和國同資產階級專政的共和國有本質的區別。

  中國經過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瞭封建君主制,幻想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條件下,中國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並未實現。1949年,隨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起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傢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選舉產生國傢權力機關,並通過其他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傢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人民真正成為國傢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