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伊斯蘭教的一種傳統組織,也稱為寺坊。最初是由於穆斯林集體禮拜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組織形式,後來演變為以清真寺為中心,包括周圍穆斯林居民而形成的地域性的行教單位。各教坊之間一般互不隸屬,獨立行教。但也有一些城鎮的“海乙寺”(中心大寺)管轄若幹“稍麻寺”(小寺)的;稍麻寺對海乙寺承擔部分義務,它的居民每逢開齋節、古爾邦節和金曜日都到海乙寺參加會禮和聚禮。

  教坊內的穆斯林居民稱為高目(原意為民眾,這裏專指隨從本教坊的穆斯林群群眾),對教坊清真寺既享有權利,也承擔義務。教坊清真寺的掌教者為開學阿訇,有些地方也稱為教長或伊瑪目,多數實行選聘制。西北地區,過去有些門宦所屬清真寺的阿訇,由門宦中的教主或教主的“熱衣斯”(區域性代表)指派。開學阿訇的職務是執掌教規,宣講教義和教法,教經講學,主持宗教儀式,並料理宗教事務。

  每個教坊都有鄉老會或學董會,負責管理宗教施舍和清真寺的房屋財產,以及穆斯林殯儀和公墓;選聘開學阿訇,有時也主持調解本坊教民中的民事糾紛等。這種教坊組織比較松散,地域界限不甚嚴格,對穆斯林居民的約束也不很大。現在,各地教坊組織已普遍改為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員會,對清真寺實行民主管理。委員會成員由協商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