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認識論的理論或學說。又稱經驗主義。它認為經驗是人的一切知識或觀念的唯一來源,片面地強調經驗或感性認識的作用和確實性,往往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貶低乃至否定理性認識的作用和確定性。

  經驗一詞的涵義比較寬泛,包括根據經驗做出的規律性的總結、某種心理體驗、生活閱歷等等。但是,作為認識論的概念,經驗一詞則隻是指與理性認識相區別的一個認識階段、認識形式,即感性認識。

  有些哲學傢認為,經驗可分為為兩種:外部經驗和內部經驗;前者即是感覺,後者即是內省。一切知識都是從這兩種經驗得來的。有些哲學傢則隻承認感覺經驗,否認內省經驗,而且認為隻有感覺經驗才是知識的唯一來源。這種經驗論又被稱為感覺論。

  就哲學基本立場來說,經驗論者分成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個對立的派別。分歧的關鍵在於對經驗的解釋。唯物主義經驗論承認經驗是認識的最初的出發點,但同時認為經驗來源於客觀實在。感覺經驗是外間事物作用於人的感官引起的,是對外間事物的反映。唯心主義經驗論則否認經驗的客觀來源,認為經驗是主觀自生的或上帝賦予的。不可知論者則極力回避經驗的來源問題,宣佈經驗究竟從何而來是不可知的。

  經驗論者在哲學基本立場上雖有唯物唯心之分,但在貫徹經驗論的原則上卻是一致的,並與唯理論或先驗論相對立,在哲學史上曾反復進行過論爭。

  關於知識的來源 唯理論者認為,存在著與生俱來的天賦觀念和天賦知識,或存在著雖非生而有之但決不依賴任何經驗的先天概念、范疇和先天知識。經驗論者則認為經驗是知識的來源,堅持“凡是在理智中的沒有不是早已在感覺中的”原則。但是對於來源問題,經驗論者的看法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兩類:①認為一切知識都是從經驗中來,都可以追溯其起源;不僅沒有任何天賦的或先天的觀念,而且也沒有任何天賦的或先天的命題。這種觀點可以說是一種徹底的經驗論。②認為一切知識的成分即各種觀念、概念起源於經驗,但是,並非所有的觀念、概念組成的知識的命題都是從經驗來的。應當承認有兩類命題或兩類知識,即經驗的命題和先天的命題、經驗的知識和先天的知識。這種觀點在經驗論內部導入瞭非經驗論的因素,向唯理論做瞭讓步,是一種不徹底的或調和的經驗論。從經驗論的發展來看,這種觀點卻是占上風的,特別是在現代它已經成為經驗論的典型形式。

  關於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關系 唯理論者片面強調理性,認為可以不依賴感覺經驗而僅靠理性直觀和推論去得到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確實可靠的知識。他們雖然也給予感性認識一定地位,但是總認為感覺經驗是模糊不清的、不確切的,並且會導致錯誤,不可能達到普遍必然性和確實性。經驗論者一般偏重感覺經驗而輕視理性思維。他們認為,理性認識是抽象的、間接的認識,思想愈抽象則愈空虛,愈不可靠,愈遠離真理。有些經驗論者持極端唯名論(見唯名論與實在論)的觀點,根本否認抽象,否認有普遍概念和普遍命題;有些經驗論者並不否認理性的作用,甚至提出感性必須與理性相結合,認為理性可以從經驗概括出關於規律和關於因果必然性的認識,但是,他們或者覺得這種認識的可靠程度比感性認識低,或者認為理性認識畢竟隻是感覺的量的結合,歸根結柢他們否認理性與感性的質的差別;有些經驗論者承認理性在某些知識領域,如在邏輯和數學中有作用,可以得到普遍必然的、確實可靠的知識,但是,又認為這種知識僅僅涉及觀念間的關系或語詞的意義,是先天的知識,與經驗事實無關,對事實的認識隻有靠感覺經驗,理性是無能為力的。

  關於認識的方法 唯理論者偏重演繹和綜合,他們認為,全部知識都應當像幾何學那樣從直觀“自明”的普遍的概念、定義和公理出發,通過推理而演繹出來,這種演繹把概念聯系成一個具有必然的邏輯次序的系統,從而能夠在總體上綜合地把握真理。經驗論者一般強調歸納和分析。但對於歸納,經驗論者又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歸納是從個別到一般;有的認為歸納所得的結論隻有或大或小的或然性;有的認為歸納推論是從個別到個別,即從許多個別的事例推到更多的事例。經驗論者並不完全否定演繹,但是,他們或者把演繹放到次要的地位,或者認為演繹隻在“非經驗”的科學(主要是邏輯和數學)中才具有重要的作用。對於經驗論者來說,歸納就是分析的過程。他們認為,分析就是把對象(包括事物和知識)分解為組成的部分或元素,而這些元素是不可再分的,各個組成部分或元素是固定不變、彼此孤立的,其整體不過是各個部分、元素的機械的量的結合。他們的分析是一種形而上學的思想方法。

  關於真理的標準 唯理論者認為真理的標準即在真理自身。他們或者認為真理是自明的,它的清楚明白的性質就是區別於謬誤的可靠標志;或者認為知識的真理性在於其自相融貫而無矛盾。經驗論者認為,判定認識的真假須訴諸經驗的檢驗和證實。部分唯物的經驗論者承認真理有客觀的標準,它的確立是由實驗來證明。但一般的經驗論者,包括某些唯物的經驗論者,則認為知識的真理性是由個人的感覺、集體的感覺或知識的實用價值來證實的。

  在西方哲學中,經驗論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臘,並延續到今天,它既繼承瞭某些傳統觀點,又有新的發展。

  古代和中世紀的經驗論 最早提出經驗論思想的是公元前5世紀古希臘居勒尼學派的哲學傢。他們認為,隻有感覺是可以把握而不會使人迷誤的。感覺是真理的標準。不過,感覺的原因是什麼,卻不可知。居勒尼學派並沒有詳細闡述他們的認識論觀點,主要是利用感覺論的原則來論證其以感官快樂為善的準則的倫理學說。伊壁鳩魯(見伊壁鳩魯和伊壁鳩魯學派)首先明確而較為詳細地提出經驗論的認識論原則。伊壁鳩魯是唯物的經驗論者,他認為感覺是由外物流出的“影像”進入人的感官引起的,並且總是真實的;認識上的錯誤不在於感覺,而在於判斷和意見。早期斯多阿學派的經驗論思想認為,人初生時靈魂猶如一張白紙,隻能從對外間對象的感覺中取得自己的內容。感覺同時也是認識的真理性的標準。亞裡士多德在認識論上雖然不是經驗論者,但是他對感覺經驗相當重視,認為感覺經驗雖然不能告訴人們事物的原因,但是能提供關於個別事物的最權威的知識。感覺是外物作用於感官而引起的,是知識的來源。亞裡士多德反對柏拉圖的靈魂回憶說,否認有天賦觀念,實際上是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白板說”的人。

  在中世紀(約5~約15世紀),經驗論主要與經院哲學中的唯名論思潮相聯系。唯名論的主要陣地在英國,主要代表人物有R.培根、J.鄧斯·司各特和奧康的威廉。他們的認識論強調從對個別事物的感覺經驗出發。他們的經驗論帶有唯物主義的傾向,認為經驗來自感官對外間事物的感覺;同時,他們的經驗論也包含著神學唯心主義的因素,如培根承認有來自“神聖靈感”的經驗,威廉承認有直接由上帝超自然地產生的感性“直觀知識”。他們不承認所有的知識都源於經驗。培根認為對數學真理的理解似乎是天賦的;司各特認為雖然對任何命題的詞項的知識隻能從感覺得來,但是,有些命題,如“三角形三角之和等於二直角”,僅就其詞項的關系而無須訴諸感覺就可知其為真,因而是“自明的”真理。這樣,他們就滑到先驗論上去瞭。中世紀的實在論者對感覺經驗的態度也是有區別的,不是全然否定感覺經驗的認識作用。例如,溫和的實在論者托馬斯·阿奎那就比較重視經驗,有某種經驗論的思想因素。他反復引證亞裡士多德關於理智猶如白板的觀點來批評天賦觀念說,認為人的觀念都是從感覺經驗獲得的。整個說來,托馬斯·阿奎那並不是經驗論者,他不僅承認有“自明的”真理,而且認為有“基督教的真理”,最高的神學信條是來自“信仰的光亮”,來自天啟。

  文藝復興時期的經驗論 文藝復興時期一些具有唯物主義傾向的科學傢和自然哲學傢,強調經驗和實驗的思想,是近代經驗論的直接前導。例如,達·芬奇認為,我們的一切知識都來源於知覺,研究自然必須以經驗為依據,必須采取實驗的方法。不過達·芬奇並未忽視理性認識的作用,他強調在取得經驗材料之後,還要進行理性的推論,對自然事物進行分析,找出構成事物的元素和因果聯系,從而建立精確的確定的基本原理。自然哲學傢B.特萊西奧也強調一切知識都從經驗而來,傾向於把理性認識歸結為感覺,表現瞭經驗論的狹隘性。

  近現代的經驗論 近代經驗論真正重大的發展,是17世紀和18世紀由英國和法國的一批哲學傢做出的。他們把經驗論作為認識論和方法論的原則進行瞭深入而系統的探討和論證。

  17世紀的經驗論 17世紀經驗論的主要代表是英國的F.培根、T.霍佈斯、J.洛克和法國的P.伽森狄。他們都是唯物的經驗論者,肯定感覺經驗是外間對象作用於人的感官而引起的。但他們並不是全都徹底地堅持反映論。例如,霍佈斯雖然堅信一切感覺都來自外間的刺激,但卻認為感覺的內容主要是表現主體感官本身的反應而非外物的性質。洛克承認“第一性質”的觀念是外物性質的“肖像”,但卻認為“第二性質”的觀念,是由外部對象的一定“能力”在人們心中所引起的,與外物性質“根本不相似”,是上帝指定給人們作為區分事物的一種“記號”;雖與外物性質“對應”,但並不反映它們。洛克還區分瞭兩種經驗,即感覺與反省,認為靈魂反觀自省而產生的觀念也是知識的一個來源。這反映瞭洛克哲學中的二元論,已經離開瞭唯物主義。

  17世紀經驗論的最大功績是深入地研究和論證瞭觀念的來源,建立瞭知識的發生學,從而有力地批判瞭天賦觀念論。他們斷定感覺經驗是知識的來源,但對經驗論原則的貫徹並不都那麼徹底。例如,培根還承認有所謂“靠神聖啟示的靈感”而來的信仰的“真理”。洛克否認有任何與生俱來的天賦觀念和天賦命題,但是,他又承認有“直觀的知識”和“證明的知識”。直觀的知識隻須從觀念之間關系的判斷即可取得,如白不是黑,圓不是三角;證明的知識隻須以直觀知識為根據進行證明即可取得,如數學、道德和關於上帝存在的知識。這些知識僅與觀念有關,不依賴於經驗事實。這裡洛克已經轉到唯理論的觀點上瞭。

  關於感性和理性的關系問題,17世紀經驗論者的看法比較復雜,難以簡單論定。伽森狄繼承伊壁鳩魯的觀點,相信感覺決無虛假或錯誤,錯誤是出在判斷上面。培根則認為直接的感官經驗是有缺陷的、不完善的,甚至能給人以“虛妄的報道”,隻有經過實驗的校正和補充而得到的感性經驗才是知識的可靠基礎。他主張經驗必須與理性“聯姻”。他所瞭解的理性活動主要是指通過對經驗的歸納分析找出事物的簡單元素、“形式”或規律,從而逐步引申出由低到高的“公理”的過程。然而,培根不瞭解理性和感性的質的差異,認為“最低的公理和赤裸裸的經驗隻有很少的區別”,他不瞭解感性向理性的飛躍,對理性演繹的作用是輕視的。霍佈斯比培根更為重視理性認識的作用。他相信理性可以通過感性現象把握事物的因果必然性;理性既需要歸納分析,即從感覺經驗得出普遍原則,也需要演繹綜合,即從普遍原則推出特殊的結論。霍佈斯似乎更重演繹,企圖從一個最普遍的從經驗來的原則推導出他的全部哲學體系。他雖然賦予理性以如此重大的作用,但是他對理性的看法也未超出經驗論的狹隘眼界。仍然把理性活動或推理看作是一種“計算”,隻是把得自經驗的概念加加減減而已,實際上認為理性和感性隻有一種量的差別。洛克對感性和理性的關系的看法同樣表現瞭經驗論的狹隘性。他承認從經驗得到知識的材料以後,理智可以展開積極的活動,主要是抽象活動。但是,他認為抽象的作用不過是把來自感覺或反省的簡單觀念加以量的結合、聯結或分離,由此形成的一般觀念並不能揭示事物的“實在的本質”。洛克與培根、霍佈斯不同,他認為通過對經驗事實的歸納分析不足以把握事物的本質和因果必然性,隻能獲得程度不同的或然性,永遠達不到普遍的確實性。另一方面,洛克又深受R.笛卡爾唯理論的影響,認為隻有那些不靠經驗而直觀自明的知識,和以此為根據演繹或證明瞭的知識才具有絕對的普遍必然性和確實性。這樣,洛克就把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截然割裂瞭。

  17世紀的經驗論者從唯物主義立場出發,一般都肯定真理的客觀性。培根說知識是“存在的映象”,知識之真理性的標準不在於邏輯,也不在於感覺觀察,而在於客觀的實踐,主要是實驗,洛克給真理下過一個唯物主義的定義:真理是指各種符號(觀念或語詞)的結合與分離(亦即所謂命題)同它們所表示的事物之一致或不一致是一樣的。但是,洛克始終未能找到一個客觀的真理標準。他認為,直觀知識、證明知識的普遍命題僅與觀念有關,因而其真理性的尺度隻在於命題所包含的觀念是否融貫一致。至於涉及經驗事實的特殊命題,洛克認為判定它們與事實相符的標準就在於感覺本身。

  18世紀的經驗論 18世紀,在經驗論哲學傢中間出現瞭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個派別,他們從經驗論的共同原則出發卻選擇瞭兩條根本對立的哲學路線。因此,在18世紀不僅有經驗論與唯理論的繼續論爭,而且有經驗論中唯物與唯心兩派以經驗的來源、經驗與外物的關系問題為焦點而展開的鬥爭。

  18世紀唯物主義經驗論的主要代表是法國的一批唯物主義者,如J.O.de拉美特裡、D.狄德羅、P.-H.D.霍爾巴赫、C.A.愛爾維修等,以及英國自然神論者中一些有唯物主義傾向的哲學傢,如J.托蘭德、D.哈特利、J.普裡斯特利等。他們繼承並發展瞭培根和洛克的經驗論,克服瞭兩人思想中的某些唯心主義因素,更徹底地堅持瞭唯物主義。他們都拋棄瞭洛克關於兩種經驗的說法,而采取瞭感覺論形式的經驗論。他們否認有所謂內省經驗,認為感覺是知識的唯一來源,人的一切觀念包括各種抽象的甚至虛幻的觀念都是由感覺形成的。感覺作為外間刺激產生的結果,同時就是外間對象的映象。他們以此為論據對唯心主義經驗論者否認或懷疑物質存在的觀念進行瞭駁斥和批判。對於感性和理性的關系,拉美特裡、愛爾維修片面強調感覺經驗的確實性,傾向於把理性認識歸結為感覺的機械的結合。有的唯物主義的經驗論者如狄德羅則比較重視理性的作用,反對把理性認識歸結為感覺。他強調感覺與思考相結合,強調從感覺經驗得出“抽象而一般的結論”。但是,狄德羅也未能正確理解感性和理性的質的差異。他說思想、意念、知覺、感覺、意識、表象、概念,所有這些詞似乎是同義的,他有時甚至從極端唯名論的觀點否認瞭抽象。狄德羅還接受G.W.萊佈尼茨關於兩種真理的區分,把科學分為:必然的科學,包括數學、形而上學、邏輯學、道德學等等;偶然的科學,包括物理學等自然科學。他認為,必然的科學的對象是永恒的必然的真理,這種科學隻靠演繹的證明,其“第一原理”和公理不是從經驗歸納而來的。偶然的科學則是建立在歸納和類比之上的,而歸納隻能提供給人們一種或大或小的或然性,而不能達到必然的真理。狄德羅歸根結柢還是割裂瞭感性和理性。

  18世紀唯心主義經驗論的主要代表是英國哲學傢G.巴克萊和D.休謨。巴克萊認為,感覺觀念不以外物為原因,也不是外物的反映,反之,外物是觀念的集合,其存在即在於被感知。具有真實性的感覺觀念不是隨意想起的,而是有其外在的原因,這就是上帝。休謨認為人的一切觀念,無論如何復雜、高超玄遠,歸根結柢都是從感覺或原始印象引申出來的。他對感覺產生的原因持存疑的態度,說感覺印象“最初是由不知道的原因”產生的。巴克萊和休謨都是極端的唯名論者,不僅否認客觀上有一般,而且否認有一般概念,否認抽象思維,並據此駁斥唯物主義的物質概念,認為物質隻是一個不代表任何觀念的沒有意義的詞。休謨提出瞭一個關於有無意義的標準,即一個哲學名詞如果不能歸源於任何感覺印象,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休謨雖然認為一切觀念來源於感覺印象,卻並不主張任何知識都是來自經驗、關乎經驗的。他提出兩類知識說,一類是關於“觀念的關系”的知識,如幾何、代數、算術,具有直觀的或證明的確實性,不必依據宇宙間任何地方存在的任何東西,僅靠思想的活動就可以發現;另一類是關於“事實”的知識,不是從先天的推論,而完全是從經驗得來的,它建立在因果關系上,而因果關系隻是一種習慣性聯想、或然的推論,沒有普遍必然性。休謨關於意義標準和兩類知識的學說對現代西方經驗論有極大的影響。

  19世紀的經驗論 19世紀,除瞭個別的哲學傢,如德國的L.費爾巴哈,屬於唯物主義的經驗論之外,西方各國哲學中的經驗論思想一般都是沿著巴克萊唯心主義以及休謨不可知論的路線發展的。其主要代表有英國的J.S.密爾、H.斯賓塞,法國實證主義者A.孔德,以及德奧諸國的經驗批判主義者E.馬赫、R.阿芬那留斯等人。他們的經驗論著重探討的仍然是知識的起源問題,特別是邏輯和數學的起源問題。例如,密爾認為,邏輯和數學的命題也是從經驗來的,其所以為真也隻是因為它們在經驗中總被發現是這樣的,因而它們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必然的真理,而是可能為將來的經驗所修正的。斯賓塞企圖從進化論的觀點對認識的邏輯形式、邏輯規律做經驗的解釋。他認為,就個人來說,人的心靈初生時不是一塊白板,而是賦有一些理解世界的先天的形式,但是這些形式雖非個人經驗的產物,卻是無數世代人類遺傳下來的種族經驗的結果,因而在個人為先天固有者,在人類仍為後天獲得。19世紀的這些唯心主義經驗論者都是現象論者,他們否認可以通過對經驗現象的研究,進而揭示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實證主義者和經驗批判主義都提出所謂“反形而上學”的口號,拒絕研究經驗之外的客觀實在,認為理性和科學的任務隻是描述而不能解釋經驗現象。

  20世紀的經驗論 20世紀的經驗論思想主要表現在實用主義、新實在論、批判實在論、邏輯實證主義、語言分析哲學等流派中。其中以實用主義和邏輯實證主義影響最大,為現代經驗論的兩個主要的形態。它們都是巴克萊和休謨的唯心主義經驗論在現代條件下的繼續,但帶有若幹新的特征。

  以美國的W.詹姆斯和J.杜威為主要代表的實用主義是一種巴克萊式的主觀唯心主義。他們把經驗看作是無所不包的唯一的存在,對傳統的經驗概念做瞭某種“改造”或修正。他們不贊成過去經驗論者把經驗看作被動的感受的東西,而認為經驗首先是一種“行”或“做”,是有機體在適應環境過程中行動和遭遇之間交互作用的聯系。經驗並不是一個認識的范疇,而是一個屬於“直接的刺激反應”的生物學的范疇。感覺不是任何認識的一部分,不是真正的認識要素,隻不過是使有機體行動適應環境的一種“必要的刺激”或“誘導”。實用主義者也不贊成過去經驗論對感覺經驗的原子式的看法,他們認為像洛克和休謨所講的那種一個個孤立的感覺根本不存在,隻有在有機體行動的適應過程中永遠聯系在一起的整個的經驗或者說“意識之流”才存在。因此,詹姆斯和杜威都否定分析和抽象,認為抽象是從經驗中砍下一個片斷,使活生生的整體貧乏化。實用主義者把人的全部認識都歸結為適應環境的行動,即所謂“實踐”。他們認為一切知識、理論都是工具性的,其效準僅僅在於它們給行動帶來的效果,真理之為真理僅僅因為它們對人有用。

  以維也納學派為代表,包括B.A.W.羅素和早期L.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原子論的某些基本思想在內的邏輯實證主義,繼承瞭休謨和19世紀實證主義、馬赫主義的傳統。他們的經驗論也是“反形而上學”的,但他們不說經驗之外的東西不可知,而認為關於經驗之外的問題是沒有意義的。邏輯實證主義繼承瞭休謨的兩類知識說,並吸取瞭康德哲學的術語,把全部知識的命題分為“分析的”和“綜合的”。分析命題都是先天的、必然的,其真假即決定於命題所含詞項的意義,這類命題對事實無所陳述,隻是一種同語反復。邏輯和數學都屬於這類知識。綜合命題則是經驗的、或然的,其真假決定於經驗的證實。各門自然科學都屬於這類知識。凡是既非同語反復的分析命題、又非原則上可由經驗證實的綜合命題的語句,都是無意義的、似是而非的命題。傳統哲學中討論的問題即“形而上學”的問題就屬於此類。邏輯實證主義區別於古典經驗論的一個突出特點在於,它不是對知識的來源做歷史的或心理的發生學的說明,而是要對知識做邏輯的分析。邏輯實證主義者把數理邏輯的分析方法導入認識論,把全部經驗科學的命題作為關於直接經驗或直接觀察的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構造成為一個邏輯的系統。羅素把這種基本命題叫作“原子命題”,維也納學派叫作“記錄語句”,它們是整個知識大廈的基礎。邏輯實證主義者所說的“證實原則”,就是要通過邏輯分析把科學的各種命題,“翻譯”或“還原”為直接經驗或直接觀察的命題,從而確定其意義。邏輯分析與經驗證實的結合乃是邏輯實證主義者的邏輯經驗論的全部精髓之所在。邏輯實證主義興起於20世紀20年代,30年代以後其影響駕乎實用主義之上,50年代以前一直是英美哲學中占主導地位的思潮,邏輯實證主義差不多成瞭現代經驗論的同義語。

  50年代以後經驗論思想的一個值得註意的發展,是以W.V.O.奎因為代表的一些美國哲學傢把邏輯實證主義與實用主義相結合,提出所謂分析的實用主義或新實用主義。他們主要批評邏輯實證論的“兩個教條”:一是批評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之分,認為承認有先天的分析命題是經驗論者的一個非經驗的教條,形而上學的信條;二是批評邏輯實證主義的證實原則和還原論,認為全部知識是作為一個整體,而不是分解為一個個單獨的命題去接受經驗的檢驗的,即使像邏輯規律如排中律這樣似乎與經驗相距遙遠的命題,作為知識整體的組成部分,歸根結柢也要與整體一起接受經驗的檢驗,而有可能被修正或否棄。奎因認為,面對經驗的檢驗所做的這種修正或否棄,是根據實用和方便的原則進行的一種“自由選擇”的活動。這樣一來,他在克服邏輯實證主義的非經驗論的因素的基礎上所建立起來的“沒有教條的經驗論”,本質上是實用主義的。

  60年代以後,西方有許多哲學傢,如K.R.波普爾、P.K.費耶爾阿本德、D.漢森、波蘭尼等人,對現代經驗論提出種種批評,根本否認有作為知識基礎的純粹的感覺經驗,有些哲學傢如A.N.喬姆斯基、J.皮阿熱和法國結構主義者,根據語言學、心理學、社會學的研究,重新提出天賦觀念和先天結構的說法。在這些挑戰面前,現代經驗論者中雖然有人,如邏輯實證主義者H.費格爾做過一些回答,但是,在理論上並沒有對經驗論做出新的顯著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