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指統治集團少數人通過密謀,用政治手段或暴力手段等非正常途徑實現權力轉移的行為。與政治革命不同,政變並不改變原有制度或根本政策,一般國民也不參與。常見的類型有軍事政變和非軍事政變;流血政變和不流血政變。政變的原因是錯綜複雜的,有不同的社會歷史背景。有的純粹是統治集團內的爭權奪利,有的是革新派與保守派的鬥爭,有的是反動勢力的復辟或復舊,有的是國際強權勢力通過代理人幹涉別國內政、顛覆別國政府。政變的性質不同,對社會發展的影響亦不同。政變一般發生在尚未建立民主主政體,或民主政體不夠完備,缺乏正常的政府更替機制的國傢。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政變現象頻繁發生,大多發生在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地區,軍事政變是某些發展中國傢政局不穩的特征之一。據統計,1962~1975年,世界上發生的政變共有104起,幾乎全在發展中國傢。1975年,參加聯合國的所有主權國傢中,有1/4是由政變上臺的政府統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