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分裂為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1990年10月3日又統一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兩個德國的產生 1945年5月8日,希特勒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投降。根據蘇聯部長會議主席И.В.史達林、美國總統F.D.羅斯福、英國首相W.L.S.邱吉爾1945年2月11日發表的《雅爾達會議公報》和三國首腦1945年8月2日簽署的《蘇、美、英三國波茨坦協協定》,德國除割讓給蘇聯和波蘭共11.5萬平方公裡土地外,其餘部分及首都柏林,分別由蘇、美、英、法四國占領。德國東部地區由蘇聯占領,西南部地區由美國占領,西北部地區由英國占領,西部地區由法國占領;整個柏林(或稱大柏林)也由四國分區占領。1945年6月5日,蘇、美、英、法四國占領軍司令組成盟國對德管制委員會,接管德國的最高權力。有關全德事務由該管制委員會采取一致原則,共同處理。在各個占領區內,各國軍事管制機構為最高權力機關,僅對本國政府負責。

  戰後,世界形勢和各國之間的力量對比發生瞭深刻的變化。美蘇以歐洲為重點、圍繞德國問題形成瞭尖銳對峙。1946年4~5月和6~7月在巴黎、1946年11~12月在紐約、1947年3月在莫斯科、1947年11~12月在倫敦舉行的蘇、美、英、法四國外長會議討論瞭德國賠償問題、拆遷工業設施問題、魯爾問題、戰俘問題、幣制改革問題、柏林問題、統一問題等。由於東西方利益的巨大沖突使會議未能取得一致意見;設在柏林的盟國對德管制委員會一直爭吵不休,最終因蘇聯代表於1948年3月20日離會而結束瞭工作。

  德國在被分區占領的情況下,已逐漸從經濟上的分裂發展成政治上的分裂。1947年1月1日,美、英成立英美聯合占領區(雙占區),並於1947年5月29日公佈《英美聯合占領區協定》。1948年2月,美、英、法、荷、比、盧舉行六國外長倫敦會議,6月7日發表會議公報,宣佈:①合並法占區,成立德境西占區;②召開德境西占區的制憲會議;③在德境西占區進行幣制改革。實際上這是在西部建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計劃的雛形。1948年6月18日,美、英、法三國宣佈在德境西占區進行幣制改革,並在柏林的美、英、法占領區采用特別貨幣。6月22日,蘇聯宣佈在德境蘇占區和整個柏林也宣佈實行貨幣改革。美、英、法拒絕承認東馬克為整個柏林的唯一貨幣,決定把德境西占區的幣制改革擴大到柏林西占區,蘇聯遂於6月24日全面封鎖瞭柏林西區同德境西占區之間的水、陸交通;次日,美、英、法把西馬克引進柏林西區,並組織空運急需物資和基本生活用品以維持柏林西區的供應。這就是第一次“柏林危機”。1948年11月,柏林蘇占區成立大柏林臨時民主政府;12月柏林西區也舉行市議會選舉並組成市政府。12月15日,柏林正式分裂為東、西柏林兩部分。

東、西柏林之間的柏林墻。圖中的勃蘭登堡門在東柏林境內

  1948年4月8日,美、英、法三國外長“華盛頓會議”,達成《關於法國、英國和美國政府在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後行使權力和責任的指導原則的備忘錄》和《確定占領當局保持權力的占領法規》等9個文件,通稱《關於德國問題的協定》。同年9月1日,在波恩召開由德境西區65人、柏林西區5人參加的立憲議會,討論、制訂《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1949年5月23日《基本法》公佈生效,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正式成立。同年8月舉行聯邦議院選舉。9月20日組成以 K.阿登納為總理的第一屆聯邦政府。1954年10月,聯邦德國與美、英、法簽訂《巴黎協定》(次年5月生效),聯邦德國結束被占領狀態,成為主權國傢。德境蘇占區,1947年12月6日在柏林召開第一次德國人民代表大會。1948年3月17日,在第二次代表大會上決定成立德國人民委員會。1949年5月30日,第三次代表大會通過憲法。同年10月7日憲法生效,德國人民委員會作為臨時人民議院決定組織臨時政府,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宣告成立。10月10日蘇聯占領軍當局將行政職權移交給臨時政府,W.皮克被選為總統。1950年10月15日舉行選舉,11月15日正式成立以O.格羅提渥為總理的第一屆民主德國政府。至此,德國正式分裂為兩個國傢,並分別於1955年5月和1956年1月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華沙條約組織兩個相互對立的軍事集團。

  統一的實現 德國統一問題伴隨著德國的分裂而產生,在兩個德國對峙的40年中,大致經歷3個發展階段:①1949~1956年為激烈爭奪階段。兩德圍繞著德國以何種方式統一、統一後的德國是否中立化展開鬥爭,高潮是1948年6月爆發的歷時11個月的第一次“柏林危機”。②1957~1971年為僵持階段。西柏林地位成為主要問題,1958~1961年的第二次“柏林危機”時達到瞭高潮,到1971年9月蘇、美、英、法簽訂《西柏林協定》告一段落。③1972~1989年夏為“淡化”階段。兩個德國關系漸趨正常化,民主德國通過修改憲法、頒佈《國籍法》,提出“兩個民族、兩個國傢”的說法,等於放棄德國統一的立場。聯邦德國則提出“兩個國傢、一個民族”的理論,推行“以接近求演變”的新東方政策,強調兩德“互不為外國”,堅持德國統一。

  1989年下半年,東歐各國政局劇變。民主德國在向德國西部“移民浪潮”的沖擊下,於同年11月9日,將存在瞭28年零3個月的柏林墻推倒。聯邦德國總理H.科爾利用兩德民眾和政治力量要求加快兩德統一的情緒,於11月28日提出關於兩個德國統一的“十點計劃”,並在國際上大力推行“統一外交”,為兩德統一創造有利的國際環境;同時,加速民主德國的“西德化”,為兩德統一創造內部條件。促進統一的國際環境出現過3次突破:①1990年2月10日,蘇聯總統Μ.С.戈爾巴喬夫表示,德國統一問題,應由德國人民自己解決。這為推進德國統一簽發瞭“通行證”。②1990年2月13日在渥太華舉行的北約和華約外長關於“開放天空”的會議上,蘇、美、英、法外長達成舉行就德國統一問題進行談判的“2+4”會議(即民主德國、聯邦德國和四國外長會議)的協議,使德國統一進入新的階段。③1990年2月16日,戈爾巴喬夫最後同意統一後的德國加入北約,蘇聯不再堅持統一後的德國是中立的、不結盟國傢的主張,從而排除瞭德國統一進程中的最大障礙。1990年9月12日,蘇、美、英、法四國外長與民主德國、聯邦德國外長在莫斯科簽署瞭《關於最後解決德國問題條約》,明確承認統一後的德國在內政和外交上“享有完全的主權”,並對統一後德國的邊界、軍事政治地位、結束四大國對德權利和責任等問題作出瞭具體規定。

德國民眾慶祝統一(1990年10月3日零點)

  德國統一的內部進程也大致經歷3次突破:①1990年3月18日民主德國在大選中,以基督教民主聯盟為核心的德國聯盟以48.15%的多數獲勝,並在4月12日組成包括社會民主黨和自由民主黨在內的、以L.德梅齊埃為總理的聯合政府,由前德國統一社會黨演變過來的德國民主社會主義黨成為在野黨。②1990年5月18日,兩德簽訂《關於建立貨幣、經濟和社會聯盟條約》,從同年7月1日起將西德馬克引進民主德國,使東西德兩種不同的經濟、社會制度合二為一,實現瞭兩個德國事實上的統一。③1990年8月31日,兩德簽訂以民主德國改建為5個州、按《基本法》第23條加入聯邦德國為核心內容的《統一條約》。1990年8月23日凌晨,民主德國人民議院特別會議經過激烈辯論,通過民主德國“加入”聯邦德國的決議,並立即得到聯邦德國聯邦議院的響應。

  1990年10月3日零點,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正式實現統一,組成統一、獨立、主權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定都柏林。憲法沿用原聯邦德國的《基本法》。國旗和國歌亦均沿用原聯邦德國的國旗和國歌。10月3日定為德國統一日,即國慶日。R.von魏茨澤克為統一德國的第一任聯邦總統。科爾為統一德國的第一任聯邦總理。1990年12月2日舉行第一屆全德聯邦議院選舉,基督教民主聯盟-基督教社會聯盟、社會民主黨、自由民主黨、民主社會主義黨和聯盟90/綠黨進入聯邦議院。基督教民主聯盟-基督教社會聯盟和自由民主黨繼續聯合執政,聯邦總理仍由科爾擔任。

  德國統一的實現,是歐洲歷史的重要轉折,它不但對於德意志民族的發展,而且對歐洲聯合進程和整個歐洲形勢都是一個重要因素;在世界政治和經濟中也是一件有重要影響的事件。但也有不少人對統一後德國的前途感到憂慮,它將成為“歐洲的德國”抑或是“德國的歐洲”,已引起人們的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