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阿拉伯各國議會聯盟。阿拉伯國傢議會進行交流、協調與研討共同性問題的國際組織。1974年6月19~21日,巴林、埃及、約旦、科威特、黎巴嫩、茅利塔尼亞、蘇丹、敘利亞、突尼斯等國議會的代表在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舉行阿拉伯議會大會,正式成立該組織。至1989年底共有17個成員國,埃及因與以色列單獨媾和而於1979年6月其成員國資格被中止,1990年6月得到恢復。

  聯盟的宗旨是加強阿拉伯各國議會間的往來與交流;協調、統一成員國國在國際與其他各方面的活動;協調統一成員國的立法;研討阿拉伯世界共同性的問題;在國際上,加強同其他地區議會聯盟和國傢議會組織的交往;在爭取公正、和平的鬥爭中,加強同各國人民的合作;加強阿拉伯國傢參與解決裁軍、非殖民地化和掃除文盲等國際問題的作用;促進阿拉伯民族的事業。

  聯盟的機構有:①大會,每二年召開一次,各成員國議會派代表團參加,由東道國議會議長主持;②理事會,每年開會一次,各成員國議會派2名議會代表參加,主要討論行政和財政問題,必要時可召開理事會緊急會議;③秘書處,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任期2年。聯盟總部設在大馬士革。

  第二、三、四、五次大會分別於1981年3月、1983年5月、1986年3月和1989年6月在阿爾及爾、巴格達、安曼和阿佈紮比舉行。安曼大會主要討論巴勒斯坦問題。會議決議指出,任何阿拉伯國傢都不能在沒有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參加的情況下單獨解決巴勒斯坦問題。會議呼籲阿拉伯國傢努力促進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各派的和解。阿佈紮比大會決定全力支持阿拉伯被占領土人民的鬥爭。至1991年2月共舉行理事會21次。1985年11月緊急會議討論以色列空襲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總部和美國軍用飛機攔截埃及客機事件,呼籲阿拉伯人消除分歧,加強民族團結,共同對敵。1991年2月理事會會議,要求外國軍隊無條件撤出海灣地區,由阿拉伯人在阿拉伯范圍內解決問題。聯盟每年與歐洲議會聯盟舉行一次對話。至1984年共舉行11次對話。主要討論加強阿拉伯國傢和西歐國傢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方面的合作。1984年阿拉伯與非洲各國議會代表開始舉行對話,並決定以後每二年舉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