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教義。亦名緣生。“因緣生起”的略稱。緣,意為關係或條件,所謂緣起即諸法由緣而起;宇宙間一切事物和現象的生起變化,都有相對的互存關係或條件。佛教常用“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來說明緣起的理論。緣起說是原始佛教針對當時各種宗教哲學主張宇宙是從“大梵天造”、“大自在天造”,或從“自性生”、“宿因生”、“偶然因生”、“生類因說”等理論而提出,用以解釋世界、社會、人生和各種精神現象產生的根源。最早的緣起說是“業感緣起”即十二因緣說,主要用用以解釋人生痛苦的原因,但後來各派對緣起的認識和解釋各有不同。中觀派和三論宗主張“性空緣起”,認為隻有一切事物的本性體空,才能生起一切事物。《中論》稱:“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瑜伽行派和法相宗主張“阿賴耶緣起”,以“三界唯心”、“唯識無境”來說明世界的本原。《大乘起信論》作“真如緣起”,《勝鬘經》等作“如來藏緣起”,均以佛心、法凈心為世界的根源。華嚴宗把各傢關於緣起的學說,用判教形式概括為四種:①業感緣起。由煩惱惡業招苦果,因果相續,六道展轉,生死輪回,為小乘之緣起觀;②阿賴耶緣起。由阿賴耶識之種子起現行,現行又熏種子,以現行諸法為緣,生煩惱惡業而招感苦果,三世因果輾轉相續,為大乘始教之緣起觀;③如來藏緣起。又名真如緣起。真如或如來藏為染凈之緣所驅,生種種事物,其染分現六道生死輪回,其凈分現四種聖人,為大乘終教之緣起觀;④法界緣起。法界通常指真如、實相等,即真如法性之本體為一法界。又為一切法緣一切法成一大緣起,以一法成一切法,一切法生一法,一與多、心與境等圓融無礙,為圓教之緣起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