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法之一,用於治療虛熱病證的治法。適用於熱病後期,熱留陰分,陰液已傷,或陰虛火旺所致的虛熱證,常用退虛熱的藥有青蒿、鱉甲、地骨皮、銀柴胡、秦艽、生地、知母等。根據導致虛熱的病因病機不同,清退虛熱法分為養陰透熱、滋陰清熱兩法。

  養陰透熱 適用於熱病後期,邪熱未盡,熱留陰分,陰液已傷證候的治法。證見夜熱早涼,熱退無汗,舌紅少苔,能食形瘦,脈數等,代表方如青蒿鱉甲湯。

  滋陰清熱 適用於陰虛火旺之證的治法。證見骨蒸潮熱,形瘦盜汗,唇紅顴赤,舌紅少苔,脈細數,代表方如清骨散、當歸六黃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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