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爭議的醫學名詞,指中年後期(女45~55歲,男50~60歲)初次發生的非器質性精神病。主要見於女性。現已不被看作是一個疾病單元。臨床表現以情緒憂鬱、焦慮為主,可以伴有自責、自罪和疑病觀念、被害妄想和嫉妒妄想,尤以嫉妒妄想較為多見。有些病人出現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現象如皮膚潮紅、自覺發冷發熱、多汗、胃腸功能紊亂、消化不良、便秘、心悸、失眠等現象。月經期不規則,量少或停經。

  根據臨床癥狀,可分為兩個類型:①更年期憂鬱癥。表表現焦慮不安、憂鬱、整日愁眉不展、坐臥不寧。為生活、傢庭和兒女等小事發愁。頻頻向人傾訴不如死瞭好等等。②更年期妄想狀態。以嫉妒妄想較為突出,認為配偶有“外遇”,對她不忠,甚至跟蹤、調查配偶的行動。兩種類型病人都可有自罪或貧窮妄想。

  治療主要是應用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和抗焦慮藥。性激素治療的效果不能確定。

  1896年,E.克雷佩林首次從躁鬱性精神病中分出更年期憂鬱癥。1913年克萊斯特又記述瞭更年期妄想癥。當時認為這是一個疾病單元,與更年期身體代謝功能和內分泌腺功能減退有關。此外,在這一時期面臨退休,兒女也已長大成人外出生活,這都使人產生失落感。這些心理因素在發病中起著重要作用。

  多年以來,對更年期是否存在,更年期精神病是否應作為一個疾病分類單元,一直存在著意見分歧。許多在更年期首次發病的焦慮、抑鬱病人,並不一定都有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的癥狀,有嫉妒妄想的病人更是如此。而且大多數正常人在更年期性腺功能衰退時期並不發生精神病。因此,1960年代以來,傾向於取消這一疾病單元和名稱。

  1968年國際疾病分類第8版(ICD-8)中已把更年期憂鬱癥歸入情感性精神病,更年期妄想癥被劃入“偏執狀態”,都屬於晚發的類型。1979年國際疾病分類第9版(ICD-9)和美國疾病分類手冊第3版(DSM-Ⅲ)中,都沒有更年期精神病這個病名,1981年中華神經精神病學會審訂的疾病分類中,把更年期憂鬱癥作為一個晚發類型納入情感性精神病中,而更年期妄想狀態這一名稱也已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