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典、國傢或地方頒佈的藥品標準和其他有關典籍的規定,對中藥的真偽優劣進行嚴密的分析和科學的判定。中藥的鑒定工作對澄清藥材的混亂品種,加強藥材的品質管制和確保臨床用藥的準確、安全、有效具有重要意義。

  簡史 漢代的《神農本草經》序錄中提到:“藥有土地所生,真偽新陳,並各有法。”梁代陶弘景的《本草經集註》對藥材的採收、形態、鑒別等都有較確切的敘述,並收載瞭火燒試驗和對光照視等鑒別方方法。唐代《新修本草》中附有藥圖及圖經,出現瞭圖文對照鑒別方法,說明當時中藥鑒定已發展到較高水平。宋代蘇頌的《圖經本草》承襲唐本草圖經與本草相輔而行的編寫方法,對中藥鑒別作出瞭較大的貢獻。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則是有關中藥鑒定的內容最為豐富和完善的典籍,全書有圖有論,超過歷代本草,並在每味藥“集解”項下收錄瞭歷代諸傢本草對該藥的鑒別經驗,反映瞭當時中藥鑒別的最高水平,為後世留下珍貴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國傢對中藥的質量加強管理,頒佈瞭《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部頒《藥品標準》、《藥政法》、《藥品管理法》,並從中央到各省區都成立瞭中藥檢驗機構,對中藥的品種和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使中藥鑒定工作逐步納入科學和法制的軌道。

  方法 中藥鑒定的方法可分為性狀鑒定法、顯微鑒定法和理化鑒定法三類:①性狀鑒定法。用眼看、手摸、鼻聞、口嘗、水試和火試等經驗方法進行鑒別,此法簡單易行且迅速。內容包括:觀看藥材的形狀、大小、光澤、斷面等;摸觸藥材的外表斷面和質地;鼻聞和口嘗藥材的氣味;用水或火進行測試等。②顯微鑒定法。用顯微鏡觀察藥材的切片、粉末、解離組織或表面制片以及成藥制劑的組織細胞或內含物等特征,用以鑒定藥材的真偽及品質優劣。國內已有用電子顯微鏡、掃描電子顯微鏡等現代科學儀器,揭示細胞結構及其表面特征和所含的物質。③理化鑒定法。用物理和化學方法鑒別藥材中所含的化學成分。常用的方法包括化學定性分析法、化學定量分析法、物理常數測定法、微量升華法、熒光分析法、層析法、含柱形、紙上薄層層析法、比色分析法、分光光度法等。

  隨著新技術和新儀器的發展,又出現氣相色譜法、高壓液相色譜法、氣質聯用等多種先進的中藥鑒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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