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鑄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指揮員。1908年1月16日生於湖南省祁陽縣石洞源榔樹村。1926年入黃埔軍校第5 期,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參加南昌起義,在起義部隊葉挺部任連長。後到國民革命軍第4軍警衛團工作,參加廣州起義。19928年回湖南祁陽,任中共縣委軍事委員,後從事兵運工作。1929年後,曾任中共福建省委秘書長、漳州特委書記、福建省委組織部部長、福州中心市委書記等職。1930年5月,組織廈門劫獄鬥爭,並領導建立閩南工農紅軍遊擊總隊和組織閩東地區人民武裝。1933年5月在上海被國民黨當局逮捕,被判無期徒刑,在獄中堅持鬥爭。抗日戰爭爆發後,經營救出獄,後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務委員兼宣傳部部長。1937年底,被派往鄂中地區,進行抗日宣傳工作,組織抗日武裝,參與開辟鄂中遊擊區,後任新四軍豫鄂挺進支隊代理政治委員。1940年到延安,先後任中共中央軍委秘書長、總政治部秘書長兼宣傳部部長。他註重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推廣先進經驗,強調從實際出發,加強連隊政治工作建設。抗日戰爭勝利後,奉命赴東北,先後任中共遼寧、遼吉、遼北省委書記兼軍區政治委員,參與作戰指揮,組建地方部隊,領導土地改革。1947年8月兼任東北野戰軍第7縱隊政治委員,1949年任第四野戰軍政治部副主任。平津戰役中,曾以人民解放軍平津前線司令部代表身份進入北平,與傅作義部代表談判。北平解放後,負責改編起義部隊,領導第四野戰軍南下工作團的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南軍區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中共廣西省委代理書記,中共中央華南分局代理書記兼華南軍區第二政治委員,廣東省省長,中共廣東省委第一書記,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書記兼廣州軍區政治委員等職。曾在廣西領導肅清國民黨殘餘武裝和土匪的鬥爭,迅速安定瞭社會秩序。1965年調任國務院副總理。曾當選為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1966年5月任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兼中央宣傳部部長。後在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文化大革命”中,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誣諂和迫害,於1969年11月30日逝世於安徽省合肥市。1978年12月中共中央為他平反昭雪。著有《關於連隊政治工作改造的幾個問題》(194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