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軍隊指揮和兵器控制的資訊傳輸。它是軍隊指揮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簡史 軍事通信隨著戰爭的出現而產生。最初的軍事通信是指揮員使用語言和姿勢直接下達命令,後來出現瞭徒步和乘馬傳令兵以及旗、鼓、角、金等通信工具。在中國,3000多年前的甲骨文中,有將邊防的軍事情況傳報到殷京(今河南安陽)的記載。西周時期,建立瞭烽火臺和郵驛,用以報警和傳遞消息,並運用烽火、郵驛組織接力通信,延長通信信距離,加快傳遞速度。同時創造瞭“陰符”和“陰書”通信保密的方法。在長期的戰爭實踐中,軍事通信得到不斷發展,總結瞭不少具有普遍意義的經驗。中國春秋末期《孫子·軍爭篇》中的“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和“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都是根據不同情況靈活使用不同通信工具實施指揮的經驗總結。《春秋左氏傳》中的“師之耳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是對通信聯絡在指揮作戰中的地位作用的恰當評價。19世紀30年代後,有線電通信工具和無線電通信工具的相繼出現,使軍事通信產生瞭根本性的變革。中國於1877年建立瞭有線電報通信,1905年建立瞭無線電通信。中國人民解放軍從1907年誕生時起就使用瞭有線電通信、運動通信和簡易信號通信,1931年開始使用無線電通信,1932年建立瞭軍郵業務。歷次革命戰爭中,各革命根據地在被分割和電信器材十分缺乏的情況下,采用瞭一些實用、安全、保密的通信方式方法。如廣泛組織交通站傳遞軍事情報,在緊急情況下利用“消息樹”、“雞毛信”等通信報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逐步建立瞭具有一定規模的由有線電、無線電等多種通信手段相結合的通信系統。在現代條件下,許多國傢已將有關科學技術的新成果應用於軍事通信系統。

  任務與原則 軍事通信通常由各級司令部組織實施。其基本任務是保障軍隊指揮順暢。軍事通信聯絡的基本原則是:一切為瞭保障作戰指揮;迅速、準確、保密、不間斷;以無線電通信為主,與有線電及其他通信手段結合使用;全面組織,確保重點;控制通信預備力量;主動配合,密切協作。

某部連長用無線電臺報告情況

  分類 軍事通信根據其任務和保障范圍,通常區分為指揮通信,協同通信,後方通信,警報通信和報知通信。上述通信可以分別組成通信網,也可組成綜合的通信網(見軍事通信網)。

  軍事通信根據運用通信手段的不同,分為無線電通信、有線電通信、光通信、運動通信和簡易信號通信等。無線電通信,是利用無線電波傳輸信息的通信方式,是現代戰爭中的主要通信手段。無線電通信除使用超短波、短波、中波和長波的電臺通信外,還有使用超短波或微波的接力通信、散射通信、衛星通信(見通信衛星)、流星餘跡通信等。有線電通信,是利用導線傳輸電信號的通信方式,是現代戰爭中的重要通信手段。有線電通信按傳輸線路的種類,可分為野戰線路通信、架空明線線路通信、電纜線路通信。光通信,是利用光傳輸信息的通信方式,分為光纖通信和大氣激光通信。運動通信,是軍隊中由人員徒步或乘坐各種交通工具傳遞文書或口信的通信方式。簡易信號通信,是使用各種簡易信號工具、就便器材和簡便方法,按照規定的信號或記號傳遞信息的通信方式。

  為瞭適應現代戰爭的指揮要求,軍事通信需要采用先進的通信技術,建立多手段、大容量、直觀直讀的和抗毀、抗幹擾能力強的自動化通信系統,以實現情報處理、武器控制、作戰指揮的自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