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成某項軍事任務,而採取的組織實施氣象專業勤務、提供氣象情況和提出趨利避害建議的綜合措施。是軍隊作戰保障的組成部分。由各級司令部根據指揮員的意圖組織實施。目的是保障軍隊正確運用氣象條件,預防和減少危險天氣的危害,順利遂行作戰、訓練和國防科學試驗等任務。

  簡史 氣象是戰爭的環境因素之一,氣象保障歷來為兵傢所重視。中國古代戰爭中已設幕僚人員專司氣象工作。中國古代兵書《六韜·龍韜》記記載,“將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其中有“天文三人,主司星歷,候風氣,推時日,考符驗,校災異,知天心去就之機”。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武器裝備的改進,軍事氣象保障日益重要。現代的軍事氣象保障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當時一些參戰國為適應戰爭的需要,相繼建立瞭軍事氣象保障機構,實施野戰氣象保障;以後又不斷地改進保障方法和手段,健全保障組織。中國人民解放軍1945年在延安建有專門的氣象保障機構,1946年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還建有航空學校氣象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軍事氣象保障工作不斷得到發展和加強,在作戰、訓練和國防科學試驗中發揮瞭作用。

  任務 軍事氣象保障是建立在氣象勤務建設的基礎上的,其任務是:①組建氣象臺、站,派遣氣象分隊(或人員),實施氣象觀測、探測和天氣偵察,獲取氣象情報資料;②利用各種通信工具,建立氣象情報傳遞網路,收集和傳遞軍事氣象情報;③分析和繪制氣象圖表,整編軍事氣候資料;④提供軍事活動地區的氣候情況及有關氣象資料;⑤制作並發送天氣預報和各種專題氣象報告,發佈危險天氣警報、通報;⑥提出利用作戰氣象條件的建議,必要時在有限范圍內實施人工影響天氣,改變局部天氣狀況。

  基本原則 針對氣象變化快、涉及范圍廣、臺站配置分散和部隊要求各異的特點,組織實施氣象保障的基本原則是:①按照指揮關系和任務,統一組織,分工負責。合同作戰氣象保障,根據諸軍種、兵種協同作戰的綜合氣象條件,由合成軍隊司令部(或指揮所)組織實施;各軍種、兵種的氣象保障,由各軍種、兵種司令部(或指揮所)根據各自的氣象條件組織實施。②保障重點,兼顧一般。即重點考慮主要作戰方向、主要戰鬥任務和關鍵時節的要求;以主要精力著重監測和預報對軍隊、軍事設施有嚴重影響的危險天氣和災害性天氣,集中力量實施保障。同時也須照顧其他方向、其他戰場和部隊的要求,搞好一般性的天氣預報和日常氣象保障。③積極主動,密切協同。氣象保障人員要認真領會指揮員的意圖和瞭解戰場動態,及時、準確、不間斷地提供所需的氣象情況及其預報;適時地提出利用氣象條件的建議;各軍種、兵種氣象部門上下之間、友鄰之間,應根據作戰任務,擬制氣象保障協同方案,互通情報,加強天氣會商,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商請地方氣象部門共同實施保障。

  為適應現代戰爭的需要,不少國傢非常重視氣象網和機動氣象力量的建設,采用運籌學和電子、計算、遙測、遙感等技術,使氣象保障工作進一步客觀定量化和自動化;同時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在軍事上應用的試驗研究,提高軍事氣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