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誠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軍事傢。1902年10月1日生於湖南省永興縣下青村。1925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26年起在國民革命軍唐生智部任營政治指導員、團政治教官等職。

  1928年湘南起義義中參與領導永興起義,任永興紅色警衛團黨代表兼參謀長。率部隨朱德、陳毅到井岡山,任工農革命軍第4軍第12師第35團團長,不久改任第2路遊擊司令,返湘南活動。1930年後歷任中國工農紅軍第5軍的團、師政治委員,軍政治部主任,第3軍團代理政治部主任。先後率部參加瞭鞏固和發展湘鄂贛蘇區的鬥爭和中央蘇區歷次反“圍剿”。在“左”傾冒險主義領導時期,曾因反對進攻中心城市和抵制,“肅反”擴大化等數次被指責為“右傾”,並受到撤職處分,但他仍堅持原則,剛直敢言。1932年春反對冒險打贛州,在久攻不克,國民黨軍突然出擊,部隊損失嚴重的情況下,果斷地指揮所部抗擊和轉移,使部隊脫離瞭險境。長征中參加瞭3軍團進行的主要戰役、戰鬥。到陜北後曾任第一方面軍政治部和紅軍總政治部組織部部長。

  抗日戰爭初期,任八路軍第115師第344旅政治委員,與徐海東率部轉戰晉冀豫邊地區,曾參加晉東南反“九路圍攻”,參與指揮町店等戰鬥。1940年春任八路軍第2縱隊政治委員,率主力一部南下豫皖蘇和皖東北地區,先後任八路軍第4縱隊政治委員,第5縱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同年10月初,率部馳援黃橋作戰,進至淮海鹽阜地區,與新四軍北上部隊會師,創建蘇北抗日根據地,打通瞭華北、華中抗日根據地的聯系。1941年後,任新四軍第3師師長兼政治委員和蘇北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蘇北區黨委書記。領導軍民與日、偽軍和國民黨頑固派軍隊進行鬥爭,發展壯大部隊,解放瞭蘇北大片地區。1945年6月被選為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1950年遞補為中央委員)。

  抗日戰爭勝利後,於1945年9月14日向中共中央建議:既能派部隊去東北,應盡量多派,至少5萬,能去10萬最好,以創造大的戰略根據地。同年9月底率3師主力進軍東北。11月中旬起,國民黨軍沿北寧鐵路連占山海關、綏中、錦西等地。同月26日他又建議東北部隊暫不在大城市交通幹線作戰,而以一部主力占領中小城市,建立鄉村根據地,作長期鬥爭準備。後任西滿軍區副政治委員、司令員,中共西滿分局副書記、代理書記,是建立西滿根據地的主要領導人之一。1946年3月在蘇聯紅軍從東北撤離時,指揮部隊殲滅國民黨收編的偽軍警,先後攻占四平、長春、齊齊哈爾。1947年後歷任東北民主聯軍副司令員兼後勤司令員、政治委員,中共冀察熱遼分局書記兼軍區政治委員,東北野戰軍第2兵團政治委員。1949年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共湖南省委書記,湖南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從所在新解放區的實際出發,靈活地執行把黨的工作重心由鄉村移到城市的方針,註意城鄉兼顧,著力抓好農村工作,領導清剿國民黨殘餘部隊和土匪,鎮壓反革命和進行土地改革,迅速安定社會秩序,恢復並發展生產和文教事業。1952年11月調任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總後勤部部長、政治委員。1954年兼任國防部副部長。1955年被授予大將軍銜和一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一級解放勛章。1956年被選為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58年10月任總參謀長,參與制定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他自1954年起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秘書長。

  1959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廬山會議)上,批評“大躍進”、“人民公社化”中的錯誤,與彭德懷等被錯定為“反黨集團”。後被撤銷職務,長時期受審查。在“文化大革命”中又遭打擊迫害。1977年12月出任中共中央軍委顧問。1978年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被增補為中央委員,並被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書記。他堅決貫徹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方針、政策,為平反冤假錯案,重建和健全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端正黨風,正確評價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和作用,做瞭大量工作。1982~1985年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書記。1986年12月28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