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守京師、備征戍的正規軍。在唐朝原為皇帝親兵,北宋廢除各地的藩鎮,遂屢經擴充,成為全國的正規軍。禁兵有捧日、天武、龍衛、神衛等各種番號,分別隸屬三衙,按廂、軍、指揮(營)和都四級建制編成。規定一百人組成一都,五都組成一指揮,五指揮組成一軍,十軍組成一廂。事實上,隻有都的兵力較為固定,指揮的兵力可在四百人以下。廂和軍的兵力很不固定。其“軍職”分別為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軍都虞侯、指揮使、副指揮使、軍使、都頭、副兵馬使、副都頭等。北宋初,禁兵作為中央軍,以以“屯駐”、“駐泊”和“就糧”的名義更戍各地。宋真宗趙恒時,“就糧禁兵”在為常駐各地的地方軍。宋神宗趙頊時,實行將兵法,將全國禁兵組成“將”的編制。各將由各種番號的禁兵指揮混合編組,一般有幾千人;並采用唐朝五十人一隊的編制。各地將的編額並不固定,其中東南地區固定設置十三將。編組為“將”的禁兵稱“系將禁兵”,而各地不編入“將”的少數禁兵稱“不系將禁兵”。留駐京城的大量禁兵也不采用“將”的編制,稱“在京禁兵”,作為後備和機動兵力。系將禁兵逐漸形成將、部、隊三級編制,一隊一般為五十人。不久又在將之上設軍。此後,統制、統領等臨時差遣也演變為軍一級的統兵官,北宋亡,駐北方的禁兵主力大部潰散。南宋時,各屯駐大軍取代禁兵,成為正規軍,南方各地的系將禁兵和不系將禁兵卻成為專供雜役,不從事戰鬥的部伍。

  

參考書目

 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中華書局,北京,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