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艦艇、飛機在海面、水下和海空進行的偵察。其主要任務是查明:當面海上或有關海區的敵情;敵方兵力編成,艦艇、飛機的位置,運動要素,行動企圖及其行動海域的設施;作戰海區的地理、水文、氣象等。海上偵察通常由海軍組織實施,其基本行動方法是搜索和跟蹤。

  海上偵察最早使用的工具是船舶。例如,西元前405年,雅典和斯巴達在赫勒斯滂海峽(今達達尼爾海峽)海戰中,斯巴達艦隊由其偵察船發現雅典艦隊大部水兵離艦登岸,遂及時發起進攻而獲勝。第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潛艇和飛機應用於海上偵察,使海上偵察由海面擴展到水下和海空。現代海上偵察,充分利用科學技術的新成果,綜合使用光學、電子、水聲、磁探、熱探等偵察手段,增大瞭偵察的距離和范圍,能夠綜合處理偵察成果,提高瞭情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