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艘以上艦艇為遂行作戰或其他任務,臨時組成的兵力編組。分戰役編隊和戰術編隊。戰役編隊通常包括數個戰術編隊。戰術編隊根據需要通常區分成若幹戰術群。遂行不同的作戰任務,要組織相應的海上編隊,如參加登陸作戰時組織登陸編隊,保護海上交通運輸時組織護航編隊,進行海上襲擊作戰時組織突擊編隊等。海上編隊的兵力根據任務的需要而定,可由相同或不同類型的艦艇組成,還可配屬艦載航空兵、陸戰隊及勤務艦船。編隊由不同建制的艦艇組成時,指揮員由上級指派。海上編隊指揮員所在的軍艦稱為指指揮艦或旗艦。海軍在執行遠航訓練、科學試驗、出訪等任務時,也常采用海上編隊的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