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軍事共產主義,蘇俄在1918~1920年國內戰爭時期採取的經濟政策。內戰爆發後,蘇俄的糧食、煤炭、石油和鋼鐵的主要產地陷入敵手,蘇維埃國傢處境十分困難。為瞭把僅有的人力物力集中起來用於戰勝敵人,蘇維埃政府實行一些臨時性政策,這些政策統稱為“戰時共產主義”。

  戰時共產主義政策是逐步推行的。主要措施包括:①1919年1月11日,人民委員會發佈法令,實行餘糧收集制。最初僅規定產糧省份農民必須按國傢規定數量交售糧食和飼料,後後來推廣到所有的省份,涉及到各種農產品。糧食人民委員部和工會派出征糧隊收集農產品時,付給農民一定數量的貨幣或少量工業品。由於通貨膨脹,農民交出的產品幾乎是無償的。В.И.列寧指出,這項政策的實質是工農軍事聯盟,農民從工人階級國傢那裡得到瞭全部土地,得到瞭免遭地主和富農蹂躪的保衛力量;工人從農民那裡借來瞭糧食。②除大工業外,國傢對中小工業也宣佈實行國有化。工業實行高度集中管理。1920年底,全國設有52個中央管理局,負責企業生產計劃的制定和資金、設備、原料的提供及產品的分配。但是,到內戰末期仍有相當數量的小企業在私人手裡。③在交換方面,政府實行最小限度的商品交易和最大限度的國傢分配。1918年11月決定取消私人商業,由國營商業和合作社組織供應。隨著產品日漸缺乏和物價不斷上漲,政府實行憑證供應。根據階級和年齡的差別,規定不同口糧標準。後來對兒童和全體工人職員免費供應面包和日用品。貨幣依然存在,但其作用受到極大限制。④實行普及於一切階級的成年人勞動義務制,實行“不勞動者不得食”的原則。

  戰時共產主義政策是在戰爭條件下被迫采取的。它對戰勝國內外敵人和保衛蘇維埃政權具有重大積極意義。但是,它作為向社會主義直接過渡的嘗試則未能奏效。1921年,蘇俄政府用新經濟政策取代瞭戰時共產主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