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在宗教改革中建立的民族教會。也稱英格蘭聖公會或安立甘教會。英國國教也傳播到愛爾蘭、蘇格蘭和英屬殖民地。英國坎特伯雷大主教為各國聖公會的名義教宗。

  16世紀英國專制王權與羅馬教廷爭奪英國教會最高統治權和經濟利益的鬥爭加劇。資產階級和新貴族也覬覦教會佔有的大量土地財產,這些矛盾由於教皇遲遲不批準亨利八世的離婚請求而演成公開對抗。自1529年起亨利八世操縱議會實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先後通過法令禁止向教廷納貢,取消其最高司司法權和其他種種特權。1534年的《至尊法案》正式宣佈國王為英教會的最高首腦,建立脫離羅馬教廷的英國國教會。但基本沿用舊教教義、禮儀和主教制。愛德華六世時國教教義和儀式逐漸接近於新教。1553年瑪麗女王登位一度復辟天主教。1558年伊麗莎白一世即位,重立英國國教會,規定官方教義和禮儀,鎮壓不服從國教的天主教徒和清教徒。1563年頒佈《公禱書》和《三十九條信綱》,規定英國國教的教義,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原則,否認教皇的權力。在17世紀英國革命中廢除作為維護專制君主制和對抗清教運動的工具的國教會。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後再次恢復國教會,並企圖轉向羅馬舊教。1688年政變後國教會深受加爾文教影響,逐漸變成資產階級化的教會。18和19世紀分別出現過提倡新教傳統的福音運動和強調天主教傳統的牛津運動。這兩派繼續存在於聖公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