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資產階級政黨。成立於1946年1月29日。其前身是1927年7月4日蘇加諾等人所創建的印尼民族主義聯盟,1928年5月改稱印尼民族黨,以民族主義為思想基礎,強調團結各階層,實行與殖民者不合作政策,爭取民族獨立。在1927~1929兩年中,黨員的人數超過10000人。民族黨很快變成印尼最強有力的民族主義政治組織。其勢力逐漸由萬隆、勃良安發展到中、東爪哇以及印尼其他島嶼。1929年荷蘭殖民當局宣佈民族黨為非法組織。1930年4月解散。沙爾多諾和和沙利佛丁等人另組印度尼西亞黨,繼續奉行原民族黨的路線;沙裡爾等人組織印度尼西亞國民教育黨,主張教育救國。哈達任主席。

  1946年1月29日,印尼民族黨在諫義裡重建。重建後的民族黨思想基礎是“平民主義”,主張實現“社會民族主義”和“社會民主”。提倡以蘇加諾的“建國五原則”為印尼國傢基礎,主張對外奉行反帝、反殖的和平中立政策。民族黨內部派系復雜,但主要代表印尼中間力量和民族資產階級利益。自1952年以來一直是印尼歷屆政府的主要執政黨。1955年印尼第一次議會選舉時,民族黨得57席,成為全國第一大黨。1965年“九·三○”事件後,民族黨的政治地位和影響急劇下降,1971年大選,僅得20席。1973年在政府的壓力下,民族黨與印尼獨立擁護者聯盟、基督教黨、平民黨和天主教黨聯合組成印尼民主黨。

  黨刊《印尼團結》,黨報《獨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