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管理黑海海峽(即博斯普魯斯海峽和達達尼爾海峽)的國際公約。1841年7月13日,由英國、俄國、奧地利、普魯士、法國、土耳其6國在倫敦簽訂。公約確認瞭奧斯曼帝國的“古代規則”。按照這個規則,博斯普魯斯和達達尼爾兩海峽在和平時期禁止任何外國軍艦通行,土耳其有權準許友好國傢使館所轄的輕型軍艦通過。公約使俄國喪失瞭從1833年《溫卡爾-伊斯凱萊西條約》簽訂後所取得的在海峽的優勢地位,第一次把黑海海峽置於國際監督之下,但公約隻字未提海峽在戰時的地位問題。公約激化化瞭俄國和其他歐洲大國爭奪海峽的鬥爭。1853年俄土戰爭發生後,英、法聯合艦隊通過海峽進入黑海,導致克裡木戰爭。1856年3月底交戰國締結的(《《巴黎和約》(1856)》)規定,黑海為中立區,禁止一切外國軍艦出入兩海峽,俄國和土耳其不得在黑海保有6艘以上800噸的輪船及4艘以上200噸的船隻和設置海岸要塞。

  1870年10月30日,俄國政府利用普法戰爭和法國戰敗的有利時機,向上述(《《巴黎和約》(1856)》)簽字國發出通告,宣佈對俄國在黑海保有艦隊的限制以及關於黑海中立化的條款失效。英國等西方列強被迫讓步。1871年3月13日,俄、土、德、奧匈、英、意、法7國又在倫敦簽訂一個公約。公約取消瞭《巴黎和約》所規定的黑海中立條款,再次確定瞭封閉海峽、禁止外國軍艦通行的原則,並同意土耳其有權在平時對友好和同盟國傢的軍艦開放海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