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外交傢。1876年7月17日生於波蘭比亞韋斯托克一個職員傢庭。1898年參加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後長期僑居國外。1903年黨的第2次代表大會後,成為佈爾什維克派。1915年,在倫敦召開的協約國社會主義者代表會議上,受黨中央委託發表瞭反對帝國主義戰爭的聲明。十月革命勝利後回國,被任命為蘇俄駐英國外交代表。同年10月,被英國當局逮捕,次年初獲釋回國後,在外交人民委員部工作。從1921年起,任副外交人民委員。1922年出席熱那亞國際經濟會議和海牙國際財政經濟會會議,任蘇聯代表團團長。同年,任莫斯科國際裁軍會議主席。1927~1930年,率領蘇聯代表團參加日內瓦國際裁軍會議籌備委員會,代表蘇聯政府提出全面徹底裁軍的方案。1930~1939年,任蘇聯外交人民委員。1932年,參加日內瓦國際裁軍會議,任蘇聯代表團團長。1933年底,赴華盛頓同F.D.羅斯福總統進行瞭關於建立蘇美外交關系的談判。1934~1938年,代表蘇聯出席國聯會議。在聯共(佈)“十七大”和“十八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曾任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獲列寧勛章和勞動紅旗勛章。1939年8月,李維諾夫被解除外交人民委員職務。1941年又被解除聯共(佈)中央委員職務。德軍入侵蘇聯後,任副外交人民委員、蘇聯駐美國大使,並參加1943年10月召開的蘇美英莫斯科外長會議。1946年退休。1951年12月31日去世。著有《1927~1937年蘇聯外交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