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李爾本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平等派的領導人,激進民主主義思想傢。出身小鄉紳傢庭。15歲到倫敦一傢佈匹批發商處作學徒。1638年因散發宣傳清教的小冊子被捕。長期議會召開後不久,被釋放。內戰開始後,李爾本參加議會軍。1644年55月任陸軍中校。“新模范軍”成立時,他因拒絕承認“壯嚴的同盟與聖約”被解職。以後從事寫作。他主張:國傢的最高權力應屬於人民;人人都享有天賦的權利。在政治上應消滅君主制,建立共和國;實行成年男子普選權。在經濟上取消壟斷專賣權、什一稅。同時實行宗教寬容、言論自由等。

  1645年8月,李爾本因批評議會和軍隊領導人,再次被捕入獄。1647年8月獲釋。隨後,李爾本和他的同道者們擬訂瞭平等派的綱領性文獻《人民公約》。魏爾事件以後,李爾本仍堅持鬥爭(見英國資產階級革命)。1649年初共和國成立,李爾本抨擊共和國的新當權者,在群眾中的威信也越來越高。因此,第三次被捕。數萬人簽名要求釋放他。法庭不得不宣判他無罪。1652年1月,O.克倫威爾懼怕他的影響,把他驅逐出國。1653年4月回國後又遭監禁。1655年李爾本在獄中宣稱皈依教友派。克倫威爾將他釋放。1657年8月逝世。

  主要著作有《英國的天賦權利》、《人民公約》、《揭露英國的新枷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