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國傢的地區性經濟合作組織。1975年3月墨西哥總統L.埃切維裏亞·阿爾瓦雷斯和委內瑞拉總統C.A.佩雷斯·羅德裡格斯發表聯合公報,倡議成立拉美經濟體系。1975年10月17日拉美23國政府代表在巴拿馬城簽署《巴拿馬協議》,宣佈成立拉丁美洲經濟體系。現有26個成員國。1980年8月成為聯合國政府級觀察員。基本宗旨是:促進地區合作;支援地區一體化進程;推動制訂和執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專案;協商和協調拉美國傢對經濟社會問題的共同立場和戰略;贊助並保證本本地區貧困國傢享受優惠待遇的措施;推動建立各種拉丁美洲跨國公司。

  該體系的組織機構包括拉丁美洲理事會(部長級)、常設秘書處和行動委員會,後者為專門問題制訂綱領、計劃並協調共同行動的臨時機構。該體系成立後,舉行過多次理事會和特別會議,制訂瞭一系列合作計劃,並對當時的國際經濟問題確定共同立場。其常設秘書處設在委內瑞拉首都加拉加斯。機關刊物為《拉美經濟體系簡訊》、《拉美經濟體系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