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古代採用“創世紀年”。最初記載曆法的《編年史》將西元前5508年定為“創世紀年”的元年,新年從3月1日開始。西元1492年以後改為從9月1日開始。1699年12月15日彼得一世下令採用儒略曆(舊曆),將“創世紀年”7208年12月31日之次日改為1700年1月1日。儒略曆每年平均為365.25日,比回歸年長11分14秒。這一微小誤差導致每128年節氣日期提前1天。1582年,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實行曆法改革,將當年春分由舊曆3月11日改為新曆3月21日,,舊歷10月5日改為新歷10月15日,將日期後移10天。並規定新歷除能用400整除的世紀年(如1600年、2000年)置閏外,其他世紀年(如1700年、1800年、1900年)不置閏。從而使新歷每400年較舊歷少3天。歷法改革造成瞭舊歷和新歷在日期上的差距。18世紀舊歷日期比新歷日期早11天,19世紀早12天,20世紀早13天。1918年1月26日,蘇俄政府宣佈停止使用舊歷,采用新歷(即公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