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協約國於1924年制定的德國賠款支付計畫。由於德國財力枯竭,加上帝國主義戰勝國爭奪德國賠款的矛盾,德國按《凡爾賽條約》(見巴黎和會(1919))支付賠款問題成為20年代資本主義國際經濟與政治中難以解決的糾紛。根據英國提議,協約國賠款委員會於1923年11月增設兩個專門委員會,一個研究平衡德國預算和穩定德國金融之方法,一個調查德國資本外流情況並設計引回的方法。兩個專門委員會以美國銀行傢C.G.道威斯為主席。12月由法、比、意、英、美5國國代表組成的國際專傢委員會赴德調查,研究德國賠款問題。1924年4月9日道威斯擬定一項解決賠款問題的計劃,史稱道威斯計劃。該計劃經同年7月16日至8月16日之倫敦會議(英、法、意、日、比、希、葡、羅、南、美參加)討論並通過,同年9月1日生效。該計劃企圖用恢復德國經濟的辦法來保證德國償付賠款。主要內容是:由協約國監督改組德意志銀行,實行貨幣改革,並由協約國貸款8億金馬克(折合1.9億美元)以穩定其幣制,在賠款總數尚未最後確定的情況下,規定德國賠款年度限額,即由第1年度(1924-1925)10億金馬克開始,逐年增加,到第5年度(1928-1929)增至年付25億金馬克;德國支付賠款的財源來自關稅、煙酒糖專賣稅、鐵路收入及工商企業稅。發行110億金馬克鐵路公債、50億金馬克工業公債。德國的金融外匯、鐵路運營以及稅捐征收事務受國際監管。德國以法、比兩國從魯爾撤軍作為接受賠款計劃的條件。1924年8月16日,計劃被雙方接受。道威斯計劃的執行,對20年代後半期德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瞭重要作用。同期,外國資本、特別是美國資本大量湧入德國。1924~1929年德國支付賠款110億金馬克,獲得外國各種貸款約210億金馬克。1928年德國聲稱財政瀕於破產,無力執行該計劃。1930年為楊格計劃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