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利茲位於中美洲北部,東瀕加勒比海,北鄰墨西哥,西、南與瓜地馬拉接壤,面積22965平方公裡,人口16萬(1983)。混血種人約占70%,印第安人占24%,餘為黑人和白人。居民多信天主教,通用英語和西班牙語。首都貝爾莫潘。

  原始居民是瑪雅人,曾創造過燦爛的古代文明。16世紀初淪為西班牙殖民地。為瞭從洋蘇木中提煉染料,西班牙殖民者在這裏從事伐木活動。1638年,蘇格蘭海盜P.華萊士等人來此建立據點。此後,英國和西班牙對這一一地區進行瞭長期的爭奪。1786年,英國取得對該地的實際管轄權。1821年危地馬拉獨立時,宣佈繼承西班牙對該地的主權。1859年危地馬拉承認英國對該地的主權,但以修建一條從危地馬拉通至大西洋岸邊的公路為交換條件。1862年,英國正式宣佈伯利茲為其殖民地,並定名為英屬洪都拉斯。

  1940年,危地馬拉以英國未踐約為由,宣佈1859年條約無效,並在1945年憲法中將伯利茲劃入自己的版圖。後來兩國多次談判都無結果。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伯利茲人民要求獨立的呼聲日益高漲。1964年英國被迫同意伯利茲實行“內部自治”。1973年6月改名伯利茲。1974年,伯利茲加入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1975年,聯合國絕大多數國傢投票支持伯利茲獨立;英國表示允許伯利茲獨立,但危地馬拉反對。1979年,聯合國139個國傢再次投票支持伯利茲獨立。1981年3月,伯、英、危三方達成協議,同意伯利茲於年內獨立。1981年9月21日,伯利茲正式宣佈獨立。獨立後仍為英聯邦的成員,人民統一黨領袖G.C.普賴斯任總理。1984年舉行首次大選,統一民主黨獲勝,M.E.比索諾任總理。

  經濟以蔗糖、木材為主。1983年國民生產總值1.76億美元,人均1099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