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帝為加強北方邊防和對喀爾喀蒙古的管理,於康熙三十年(1691)在多倫諾爾(今多倫)與蒙古各部貴族進行的會盟。多倫諾爾蒙語為七溪、七星潭之意。在上都河、額爾屯河之間,地勢平曠,水草豐饒,為內外劄薩克(蒙古語音譯,意為執政,各旗旗長)會盟適中地。當時,準噶爾部首領噶爾丹進攻喀爾喀蒙古,其三部十萬眾南下投清。康熙帝為安置喀爾喀蒙古,並加強對其管理,遂決定於多倫舉行會盟。會盟前,由理藩院調集喀爾喀蒙古和科爾沁等四十九旗蒙古於會盟地外。會盟地內以上三旗親軍居中中,前鋒營、護軍營、火器營等環禦營而峙。然後移內外蒙古近禦營。五月二日,康熙帝於禦營殿帳依次召見內蒙古、外蒙古王公貴族,並賜宴。次日,召集土謝圖汗察琿多爾濟、哲佈尊丹巴等三十五名喀爾喀三部貴族會盟。主要內容為:①規定喀爾喀蒙古須遵行清朝的法令;②令土謝圖汗察琿多爾濟等具疏請罪,以結束喀爾喀蒙古內部紛爭;③廢除喀爾喀三部舊有濟農、諾顏等名號,留汗號,依次授以汗、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臺吉等爵位;④依四十九旗例編旗,分左中右三路,設盟,實行盟旗制度。此次會盟,改善瞭喀爾喀蒙古各部與清之間的關系,並使清王朝對漠北地區的管轄得到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