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以戰傷外科為主的分科醫院設備和技術力量的非武裝勤務船。用於在海洋上對傷病員進行早期或專科治療。滿載排水量一般為1萬噸左右,自給力較強。有專科救治的設備,良好的生活設施,多種救生設備和器材。通常在舷梯、起吊裝置和停機坪附近設檢傷分類部。船中部設手術室、X光室、檢驗室、抗休克室和繃帶交換室等。船尾設傳染病房和太平間,並有獨立的通風和汙物處置系統。按1949年《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的日內瓦公約》規定,醫院船殼體的水線以上塗白色,兩舷和甲板標標有紅十字(或紅新月或紅獅與日),懸掛本國國旗和白底紅十字旗,在任何情況下不受攻擊和捕拿。全船工作人員持有國際上規定的身分證和佩帶特制的臂章。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國的醫務船隻僅用於後送傷病員。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出現瞭正規的醫院船,在海上衛生勤務保障中起瞭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