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部門、個體工商業者違反國傢價格法規的行為。

  範圍 在中國,價格違法行為包括:①拒不執行國傢定價收費標準的;②違反國傢指導價的定價原則制定、調整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的;③抬級抬價、壓級壓價的;④違反規定將計畫內生產資料轉為計畫外高價出售的;⑤將定量內供應城鎮居民的商品按議價銷售的;⑥違反規定層層加價銷售商品的;⑦自立名目濫收費用的;⑧採取以次充好、短尺少秤、降低質質量等手段,變相提高商品價格或收費標準的;⑨企業之間或者行業組織商定壟斷價格的;⑩不執行提價申報制度的;⑪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⑫泄露國傢價格機密的;⑬越權定價的;⑭其他違反價格法規的行為。

  分類 價格違法行為可以分為兩大類:①無非法所得的價格違法行為。包括:越權定價;抬級抬價搶購商品;泄露價格機密;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等。②有非法所得的價格違法行為。按1988年《國傢物價局關於價格違法案件處理規定》,其非法所得金額的多少可分為:一般價格違法行為,非法所得金額在1000元以下;一般價格違法案件,非法所得金額在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重大價格違法案件,非法所得金額在1萬元以上。

  價格違法案件審理 物價檢查機構審理價格違法案件遵循以下原則:①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包括法規和規章)為準繩;②實事求是,從客觀實際出發;③嚴肅認真、慎重、區別對待;④民主與集中相結合,處理案件由集體審議決定;⑤懲罰與思想教育,查處與幫助改進工作相結合。

  審理價格違法案件按下列程序進行:①立案;②調查;③定案處理;④執行;⑤結案;⑥備案。

  審理價格違法案件的基本要求是:①事實清楚,要弄清違法的主體、時間、地點、行為、金額、主觀心理狀態、客觀條件和後果,以便確定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②證據確鑿,各種書證、物證、視聽材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等必須真實可靠,不容抵賴和推翻;③定性準確,即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準確,政策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不要貿然定性;④處理恰當,寬嚴要適度;⑤手續完備,需要當事人簽字蓋章的,需要填寫法律文書的,需要物價檢查所領導簽字蓋章的,需要有送達回證的等等,都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手續。

  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規定,物價檢查機構對價格違法行為應當根據其情節進行下列處罰:①通報批評;②責令將非法所得退還購買者或用戶;③不能退還的非法所得由物價檢查機構予以沒收;④罰款;⑤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⑥對企業、事業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處以罰款,並可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處分。以上處罰,可以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