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雜劇選集。一名《元人百種曲》。明代臧懋循選編。臧懋循(1550~1620),字晉叔,號顧渚。長興(今屬浙江)人。與同郡吳稼竳、吳夢暘、茅維合稱“四子”,著名於當時。萬曆元年(1573)中舉,萬曆八年中進士。由於不肯攀附權貴,屈就荊州教授。在此期間,為送往迎來、“罄折道旁”所苦,心情抑鬱。後遷南京國子監博士,又因不甘與世俗同流,屢受排擠。他與好友組成金陵詩社,聯吟唱和,或出遊尋訪六朝遺跡,流連忘返,率真任情。後遭誹謗,終被劾罷官。吳稼竳及湯顯祖等都為他的的遭遇而憤憤不平。回鄉後,隱居顧渚山中,“與二三同志,典籍為粻,翰墨為酒”(《復姚叔度書》)。晚年,他為兒女婚嫁所累,生活貧困潦倒,但仍不輟寫作,並編刻書籍。他編印的書有《古詩所》、《唐詩所》。刪訂《玉茗堂傳奇》,校刻彈詞《仙遊錄》、《夢遊錄》、《俠遊錄》等。所校訂編印的書,以《元曲選》最為重要。自著有《負苞堂集》,內收詩文共9卷。

  臧懋循精通音律,對戲曲文學也有自己的主張。他認為詩、詞、曲“源本出於一”,但戲曲又有自己的特點:戲曲用語,需“雅俗兼收”,為瞭表現多種多樣人物,作者“必須人習其方言,事肖其本色”(《元曲選序》);另外,戲曲“事必麗情,音必諧曲,使聞者快心,而觀者忘倦”(《玉茗堂傳奇引》),強調音律的重要。他還把戲曲作品分為“名傢”和“行傢”兩類,稱“名傢”以“文彩斕然”見長,而“行傢”則以表現上的“摹似曲盡”為特點(《元曲選序》)。他從“當行”、“本色”的重戲曲演出和真實表現生活情狀的特點出發,推崇元人雜劇的“妙在不工而工”,“串合無痕”,即樸拙自然的特色。這是對明初曲壇講究藻麗的形式主義傾向的否定。他編選《元曲選》,一方面是為“藏之名山而傳之通邑大都”,使一代文學不至湮沒無聞;同時,也是為瞭匯集元雜劇的傑作,使當時南曲作傢能“知有所取則”。當然,他在戲曲文學上過於重元輕明,對明代作傢徐渭、湯顯祖作品的批評,也有若幹失於偏頗之處。

  《元曲選》分前、後兩集,前集刊行於萬歷四十三年(1615),後集刊行於萬歷四十四年(1616)。每集收雜劇50種,全部共100種。其中包括39位作傢的作品69種和無名氏作品31種。有元人雜劇94種,入明的元人作品6種。臧懋循編此書時所據底本,除他傢藏的雜劇秘本之外,還向各地收藏傢訪求瞭許多善本,加上宮廷中所用的“禦戲監本”。編者對諸本作瞭比較精細的參互校訂和整理,因此《元曲選》所收作品,體例一致,正襯清楚,科白齊全。每折之後還附有“音釋”,為雜劇欣賞、演出和研究提供瞭方便。除此之外,《元曲選》前還有若幹附錄,有《天臺陶九成論曲》,談角色名目來源並北雜劇常用的五宮四調的500多種曲牌等,有《燕南芝庵論曲》、《高安周挺齋論曲》、《吳興趙子昂論曲》、《丹丘先生論曲》、《涵虛子論曲》等。這些都是元代及明初的一些重要的戲曲論著。此外,還有《元曲論》,涉及雜劇音律宮調、元代雜劇傢、雜劇名目、元代知音善歌之士姓名及簡要事跡等內容,為元代雜劇研究提供瞭資料。

  《元曲選》刊行之後,當即受到註意和推重,明代戲曲傢如王驥德、徐復祚、凌濛初等,都對臧懋循的這一功績予以充分肯定,稱贊《元曲選》“選刻之富”、“蒐選之勤”,使元代雜劇“典型斯備”。由於臧懋循對所選雜劇作瞭潤色、修改,也引出後人的批評。

  元人雜劇長期不被重視,因此,現存劇本隻有160餘種,僅占現存劇目的四分之一。而這些作品的得以保存,也多半靠瞭臧懋循的《元曲選》。在此書中,元曲四大傢即關漢卿、馬致遠、白樸、鄭光祖的作品共20種,占總數的五分之一。元雜劇中思想藝術有較高成就的作品,如《漢宮秋》、《竇娥冤》、《救風塵》、《望江亭》、《陳州糶米》、《墻頭馬上》、《梧桐雨》、《倩女離魂》、《李逵負荊》、《趙氏孤兒》等,都收在此書內。其他如王實甫、喬吉、張國賓、楊顯之、石君寶、李直夫、宮天挺、賈仲明等雜劇作傢的某些作品,選集中也都有所收錄。入選作品雖然在思想傾向和藝術水平上並不全都很高,但總的來說,包括瞭多種題材、多種風格的作品,入選作傢也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瞭元代雜劇創作的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