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五代文總集。清代董誥等編,修成於嘉慶十九年(1814),收唐五代作傢3000餘人,文18400餘篇,共1000卷。以清廷內府所藏鈔本《唐文》160冊為底本,並采輯《文苑英華》、《唐文粹》、《古文苑》、《永樂大典》、《四庫全書》、史子雜傢等書及金石碑板而成。《凡例》中說,上述各書中的“唐人之文,悉行甄錄”、“單篇斷簡,蒐輯無遺”,但實際上也有漏輯的;如清勞格就曾指出,《文苑英華》中有一些篇章為《全唐文》所未收(《讀全唐文劄記》)。另有一些則是因不合所謂“屏屏斥邪言,昌明正學,咸歸正道,共登古文盛世”(《全唐文序》)的編輯意圖刪而不錄的;如唐人小說中的《會真記》、《柳毅傳》、《霍小玉傳》、《周秦行紀》、《韋安道傳》,就因“事關風化”、“猥瑣”、“誕妄”而“遵旨削去”。盡管如此,《全唐文》仍不失為一部搜羅宏富的唐五代文總集。它較為全面地反映瞭唐五代文的成就,提供瞭大量的唐五代文學史料,對於唐五代文學和歷史的研究具有重要價值。

  《全唐文》卷帙浩繁。其體例仿《全唐詩》,改變歷來總集以文入類的體制,而是以文從人,各傢名下再按照《文苑英華》的文體分類編排。其總體編次為:首諸帝,次後妃,次宗室諸王,次公主,次臣工,次釋道,次閨秀;其十國主附五代後;至於宦官、四裔各文無可類從,附編卷末。每人之下均附有簡明的作者小傳,略敘裡居、科第及歷官始末。次序按時代先後排列,已登第者以登第之年為主,未登第及無可考者以入仕之年為主,處士則以所卒之年為主。

  《全唐文》由於有精熟唐宋史事的著名學者如徐松等人負責修纂,所以在輯錄時訂正瞭前人的不少錯誤。如楊炯《彭城公夫人爾朱氏墓志銘》、《伯母東平郡夫人李氏墓志銘》,過去曾誤編入庾信集中,刊正改入楊炯名下;《邕州馬退山茅亭記》一文,既見柳宗元《河東集》,又見獨孤及《毗陵集》;盧坦之、楊烈婦二傳,見李翱《文公集》,亦見李華《遐叔集》,都加以訂正,歸於一是。內府鈔本《唐文》所誤輯唐以前的宇文逌《庾信集序》、尹義尚《與齊仆射書》,唐以後的王珪《除郝質制》、馮志亨《普天黃籙大醮碑》等文,也均予刪去。但另一方面,此書仍存在著誤收、漏收及人名誤、小傳誤、校勘誤等不少問題。如卷三百五十七高適名下所收《皇甫冉集序》,據今人考證並非高適所作,篇名系《全唐文》修纂者所後加。又如《陋室銘》不見於劉禹錫集,至明代始為人所見,似非劉作,《全唐文》亦收入。再如《雲麾李秀碑》,碑文今存較全,而《全唐文》所輯僅其殘本。此外,卷四百零九崔佑甫《齊昭公崔府君集序》中的“十年三月”,經考訂為“十年三入”之訛,“月”字系編者所臆改。由此可見,這部總集和《全唐詩》一樣,也還有不少需要整理、修訂之處。

  在編輯《全唐文》時,擔任總纂官的陳鴻墀,利用工作中的便利因仿宋代計有功《唐詩紀事》例,從許多資料中,把有關唐代文章的各項文獻輯錄成《全唐文紀事》122卷。編排上不采取《唐詩紀事》“以人系詩,以詩系事”的方法,而采取劉義慶《世說新語》的體例,把全書歸為80門,分類編纂,屬於文章故事性質。集中匯集有關唐文的研究資料,頗省翻檢之勞,可與《全唐文》參看。《全唐文》修成後,至同治年間,陸心源利用其皕宋樓所藏書,又編成《唐文拾遺》72卷、《唐文續拾》16卷,收入陸刻《潛園總集》,補輯瞭不少遺文。但其後又有許多遺文陸續被發現,加上近一、二百年來出土的碑文墓志等文物,數量也很可觀,可以用來補《全唐文》之不足。